本研究主要從社會建構論與論述分析的觀點討論性騷擾議題在報紙上的呈現。性騷擾是女性普遍的經驗,社會大眾也漸漸認為性騷擾在工作、校園、職場或醫療等場域困擾女性,從社會建構論出發,將性騷擾當成一個社會問題,媒體是呈現社會問題的重要場域,各種立場的問題宣稱者莫不盡力讓自己的詮釋有力且充分的出現在媒體上。
本研究根據Gamson的「媒體包裹」與Hilgartner & Bosk的「公共場域」,視媒體為各詮釋者的競技場域,從幾個研究個案中發現,不管性騷擾的指控者或性騷擾者,在媒體上都有相近的發言權力,他/她們的詮釋都能與社會文化適度地共振。唯「成淵案」中的女學生與女老師在幾個研究個案中,是較沒有發言權力的弱勢者。
本研究第一階段呈現性騷擾者與被性騷擾者雙方的媒體包裹,第二階段進一步檢視性騷擾論述中的意識型態機制。此部分藉用Thompson對意識型態的看法,認為意識型態本身是中立的概念,在運用此一概念時,研究者要看的是意識型態如何被使用以維繫或創造權力關係。本研究發現,幾個個案中出現的意識型態機制有「名詞化」、「私人化/特殊化」、「主題模糊」、「錯置」、「反轉」、「懷疑/責備受害者」、「主體化」、「中立客觀」、「形式對等/分配不對等」。
最後階段以Thompson的「深度詮釋」為基礎,佐以Faircolugh的「互文性」概念,研究發現,「專業論述」、「倫理論述」、「道德論述」等原來就存在於社會中的論述,是性騷擾者最常用以為自身辯解的工具。
雖然社會文化中存在許多有助於把性騷擾行為解釋掉的論述,不過,從Giddens的「結構雙元論」來看權力的展現,或許性騷擾的論述方式不會在一夕間轉變,但隨著社會結構與社會主體的互動,性騷擾的論述方式也會有所轉變。從「七海旅行社案」到今年發生在民進黨與高院的性騷擾案及其後來的判決結果,性騷擾論述與社會對性騷擾的看法似乎逐漸轉變中。
Identifer | oai:union.ndltd.org:CHENGCHI/B2002002119 |
Creators | 江淑琳 |
Publisher | 國立政治大學 |
Source Sets |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
Language | 中文 |
Detected Language | Unknown |
Type | text |
Rights | 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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