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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時代科技保護措施對著作權的影響與因應--從利益平衡出發

數位網路環境創造了流通發達的數位傳輸,促進公眾使用資訊的便利,但相反的也大開不法侵害著作權的途徑,直接或間接影響著作人權益甚為鉅大。
近年來,著作權人為求自救,在著作權法還不及全面性修正前,只能嘗試利用科技的方式設置科技保護措施,防止其著作於數位網路環境下被不法接觸、重製與散布。然而科技中立性,各類型之科技保護措施卻因科技的進步,產生惡性之科技競賽,紛紛遭受破解與規避,根本無法達到著作權人實質保護著作之目的。著作權人所面臨之困境最終引起國際間的重視,各國紛紛在爭議中修法將科技保護措施納入著作權法的保護範圍。
然而從立法中可知,迫於著作輸出大國等壓力,各國之反規避條款似有越發過度保障著作權人利益之趨勢,繼而使憲法、著作權法所要保障公眾、使用人之權益萎縮至零,嚴重破壞著作權法之基本原則—利益平衡,不但對使用人之合理使用範圍產生影響,亦可能被利用作為限制競爭之工具,對自由競爭甚至產業創新產生影響,反而有害於文化、科技之傳延與發展。
本文針對科技保護措施之相關立法議題上著重在以利益平衡的焦點出發,站在法律經濟學之角度,以成本與效益分析方法論述應如何進行公益與私益間之平衡,並且探討影響數位科技時代著作權法演變及科技保護措施納入著作權法保護之成本與效益因素。並參酌諸多爭議,提出些許修改方向之建議,以期能平衡著作權人權益與促進文化科技發展,達到均贏局面。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923610161
Creators蔡馨惠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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