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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棉紡織業政策之研究(1949-1953)

本文的撰述,係以1949年至1953年間,臺灣棉紡織產業政策為研究的主體。撰述以時間的發展為主軸,依序探討自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至1953年棉紡織產業全面管制取消前,臺灣棉紡織產業的發展歷程。
由本文對此階段棉紡織政策的研討中,發現此時期時間雖短,但棉紡織產業政策,為解決所現實環境陸續出現的不同問題,政策規畫卻歷經獎勵生產與開放進口雙管齊下策略、加強棉紡織產業生產原料供給扶助、改採限制進口與事權收回政府機關、棉紡織產業全面管制政策運作實施及棉紡織產業全面管制政策逐步放寬等五個不同策略的階段。而棉紡織產業政策發展的階段,正可以清楚看出其政策變化的轉折,乃是為解決當前面對的產業問題為考量主軸。
因此政府對於棉紡織產業運作模式的變化歷程,也從美援恢復初期,採取與業者合作的模式,轉變為收掌權力於政府機構中,至1951年後更開展由原料分配、生產到銷售的全面產業管制的建立,隨著棉紡織產業日漸充足後,再逐步取消全面管制的產業運作模式,正是反映出對產業問題的因應。
這階段政府扶植棉紡織產業的目的,在於節省外匯、解決棉紡織品不足問題,及建立臺灣棉紡織產業的發展。整體政策的規畫,是就當時實際產業與市場情況的安排。但就當時臺灣的經濟環境而言,外匯短缺、進口原料有限的情況下,大廠兼具技術、設備及人才等各項優勢,因此在政府扶植棉紡織產業的過程中,自然較易於獲得政府的協助。另外,政府在建立棉紡織產業的過程中,採取代紡與代織的制度,對於業者具有保障獲利與降低風險的效果,但卻將新設廠商與設備屏除在外,又是保障了已列入代紡代織配額的大廠。政府因實際經濟環境因素的影響,而在棉紡織產業政策施行對扶植廠商所做的選擇,仍為引起對此階段棉紡織產業政策規畫的質疑與抨擊的重要因素所在。
另外,政府在明確了解臺灣的棉紗產量,尚不足以完全供應需求的情況下,而實施全面管制的措施,更應該採取充分的配套措施,以減輕各種紛擾,或降低對民眾權益的損害。政策的規畫未能謹慎考量到這些,正是許多爭議的開端。也使得研究者以市場價格機能的觀點,對於國民黨政權採取計畫性自由經濟體制下的棉紡織產業政策,有了更多質疑與批判的空間。
由本文各章的探討中,可知當時的政策確實具有瑕疵,有值得改進的地方。但1949年至1953年,實際產業政策可以看見政府發揮控制力量,因應局勢需求的規畫發展,對於臺灣棉紡織產業發展過程的意義,是代表著從長期仰賴外來棉紡織品進口,發展為自給自足的歷程,也為日後臺灣整體紡織產業的發展奠定基礎。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871530141
Creators李怡萱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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