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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幣政策中間目標之效果檢定

過去二十年全球金融環境急遽變遷,金融創新、自由化、國際化等促使資金頻繁移動,導致利率及匯率劇烈波動,從而對貨幣政策產生若干影響,甚至削弱貨幣政策效果,影響所及,央行為達遏阻通貨膨脹與兼顧經濟成長等最終目標,其貨幣政策操作須較自由化以前更頻繁、更靈活。鑑於金融市場之變遷業已對貨幣政策影響經濟層面之傳遞管道造成若干衝擊,使傳統貨幣總計數作為金融指標之有效性產生質疑,致多數工業先進國家不再強調貨幣總計數作為貨幣政策中間目標之重要性,較偏向利率目標之操作管理,亦不再僅釘住一個中間目標變數,而改採同時觀察多項經濟金融指標變動之多元化貨幣政策中間目標,或稱一籃貨幣政策中間目標。
  本文之研究動機旨在透過國內外相關文獻之蒐集與研讀,深入剖析過去二十年全球金融環境丕變以來,主要工業國家之貨幣政策中間目標之變遷,及利用檢定因果關係之Granger Casality Test的檢定方法,綜觀金融自由化前後(以民國七十五年為分界點)通貨淨額、M<sub>1A</sub>、M<sub>1B</sub>、M<sub>2</sub>、準備貨幣、信用總量、利率、匯率等八種中間目標變數在金額實證基礎及年增率實證基礎下,以及在落後一、二、三、四期時,分別與貨幣政策最終目標(實質所得或物價)間的關係,特別觀察我國央行現階段貨幣政策中間目標M2<sup>1</sup>在實施金融自由化以後是否依然與最終目標間維持可預測穩定關係。另亦取本文我國金融自由化以後之實證結果部份與SEACEN<sup>2</sup>部份會員國加以比較異同處。
  一般可充當央行貨幣政策中間目標之變數,必須符合下列三大要件:(一)中間目標與最終經濟活之間具有緊密關連的關係。(二)貨幣管理當局可觀察中間目標之變動情形,用來預測最終目標之變動。(三)中間目標可為貨幣管理當局所控制。本文研究重點置於第(二)項,至於選擇中間目標之第(一)及第(三)項兩要件之重要性與第(二)項同等重要,將建議為後續研究方向。全文共分五章.第一章緒論、第二章探討文獻、第三章研究方法、第四章實證結果分析、第五章結論及後續之研究建議。謹將重要實證結果歸納如下:
  (一)、八種目標變數對CPI<sup>3</sup>的影響,無論採金額或年增率實証基礎,在金融自由化以前,除M<sub>2</sub>及準備貨幣較不顯著外,其餘目標變數均呈現相當顯著的因果關係。反觀金融自由化以後,同樣的目標變數除匯率(金額實証基礎)對CPI在落後三、四期時有顯著影響,信用總計數(年增率實証基礎)在落後四期對CPI有影響外,其餘目標變數對CPI均未呈現因果關係。
  (二)、本實証結果顯示,狹義貨幣定義與CPI具有強烈的因果關係,而廣義定義M2對CPI則較不具因果關係,與其他國內文獻的實証結果頗一致。
  (三)、八種目標變數對Real GDP的影響,無論採金額或年增率實証基礎,在金融自由化前後,貨幣總計數及準備貨幣等屬〞量〞的目標變數對Real GDP的影響均頗為顯著。換言之,金融自由化衍生目標變數對Real GDP的衝擊,不似對CPI的衝擊嚴重。
  (四)、若個別觀察金額實証基礎及年增率實証基礎在金融自由化前後的實証結果,吾等可以清楚發現,採金額實証基礎,貨幣總計數等變數對Real GDP的影響,在金融自由化前後,大都在落後二、三期時呈現相當顯著的效果。倘採年增率實証基礎,則貨幣總計數對Real GDP的影響,在金融自由化以後,其遞延效果有往後延長的現象。
  (五)、另就〞量〞變數(通貨淨額、M<sub>1A</sub>、M<sub>1B</sub>、M<sub>2</sub>、準備貨幣、信用總計數)與〞價〞變數(匯率、利率)分別觀察作為中間目標的妥適性。我國長久以來控制〞量〞方式對CPI及Real GDP等最終目標的影響似較控制〞價〞的方式為優。值得注意的是,在金融自由化以後,除匯率在落後三、四期時CPI顯著外,其餘目標變數均不顯著。上述現象充份反應出我國對匯率政策的重視程度及其重要性,以避免匯率急遽波動影響金融安定。
  (六)、我國現階段續採M<sub>2</sub>作貨幣政策中間目標,實証結果顯示在金融自由化前後其對Real GDP具有顯著的影響效果,但對CPI則不易觀察其影響效果。雖然中央銀行逐年對外公佈M<sub>2</sub>的成長目標,但在金融自由化、國際化、全球化的金融環境務實操作下,央行亦同時觀察多種變數指標的變動,俾及時、適時採行因勢制宜措施。近十餘年來我國的CPI成長率均能低於為達成經濟成長目標下所設定之CPI成長目標,即是央行貨幣政策發揮效果的最佳例證。
  (七)、至於我國與SEACEN部份會員國在金融自由化以後的實證結果比較部份,新加坡除外的SEACEN會員國在金融自由化以後仍持續以貨幣總計數作貨幣政策理想中間目標。我國實務上亦採貨幣總計數作中間目標的操作方式,惟因與SEACEN部份會員國比較時僅侷限於落後四期的比較基礎(採金額實証基礎),但依據實證結果顯示,我國M<sub>2</sub>對最終目標的影響出現在落後三期,致同採落後四期比較基礎時,我國的實證結果部份未能顯示顯著影響效果。上述現象充份說明各國國情不同,所反映的貨幣政策遞延效果也不盡相同,倘採相同落後期數,似難以充份比較分析各國的最適貨幣政策中間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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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 參見第一章第五節操作性定義9。
註2 SEACEN:The South Asian Central Banks,東南亞央行研訓中心。
註3 CPI: Consumer Price Index,消費者物價指數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B2002002663
Creators黃富櫻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copy;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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