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邁向全球貿易自由化過渡時期中,不免對各國國內產業造成相當大的衝擊與短暫之調適問題。此際貿易規範准許其政府採取一定措施以為救濟,然在執行相關之貿易救濟措施前,產業損害之認定係不可或缺之程序。
有鑑於進口救濟制度(包括平衡稅反傾銷稅)的引進在我國乃屬創舉,現行之「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條文,引用美國的作法對於產業損害之認定僅止於實質損害之有無及其與損害成因間的因果關係論斷;但當進口品對國內產業造成經濟衝擊時,必然會反應在國內同類產品的價格與數量上的變化,當下唯有賴量化的指標才能對損害存在與否作客觀的審議,以便能適時,適當的採行救濟措施。
所以本文對探討不公平貿易競爭中的傾銷行為,採用曾巨威教授(民 84)所設立之產業損害評估模型,利用現有或可計算之參數資料,計算出進口品對國內產業造成的損失。以更清楚瞭解到量化的指標在整體產業損害分析中的意義及關係。
藉由實證數據分析,本文除直接證實生產高密度聚乙烯、低密度聚乙烯及聚丙烯的產業受到損害確實起因於傾銷的價格競爭所造成,並具體衡量出產業損害的程度,這種評估模式的使用不但能避免目前以眾多因素的個別變化作綜合考量的缺失,更重要的是這種分析方法代表的經濟合理性與嚴謹性,而且得到和貿易調查委員會一致的結果。
此法雖係以不公平貿易行為為探討的對象,其中推理亦可延伸適用於一般非屬不公平貿易行為者對國內產業損害的評估。鑑於國內尚未有對損害程度具體評估之實證文獻,此為本文之主要特色。
Identifer | oai:union.ndltd.org:CHENGCHI/B2002002185 |
Creators | 李玉鳳, Li, Yu-Feng |
Publisher | 國立政治大學 |
Source Sets |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
Language | 中文 |
Detected Language | Unknown |
Type |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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