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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政策調控--以台灣貨幣政策為例

金融危機的發生時點難以衡量,而且金融危機所造成之社會成本實難以估計。因而筆者由事後補救的觀點,藉由第三代金融危機模型的設定,並納入自我實現預期的概念,來探討政府最適政策目標與最適政策執行方式之選擇,並比較在外生衝擊下產出、 匯率與利率的衝擊反應函數,以提供政策建議,期能降低危機所造成的傷害。

實證結果顯示,在執行簡單政策的情況下,雖然吸收衝擊的時間較短,但是會出現極不穩定的結果;而執行政策承諾與權衡政策的結果,雖是大同小異。然而在權衡政策下,經濟變數的波動性皆遠低於政策承諾之時。此外, 若政策目標為產出穩定,無論執行何種政策方式,約4至12季就能吸收衝擊效果。但是若為其他兩種政策目標,就只有簡單政策能緩和衝擊效果,至於採行政策承諾與權衡政策的方式,調整時間都極為緩慢,不利於經濟體系的發展。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922580042
Creators王睦鈞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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