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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加入GATT農產品關稅與非關稅障礙的調適

基於政治、經濟等多項因素,目前我國正積極爭取加入GATT。但入會將面臨,再降關稅及開放部分產品市場的衝擊,其影響的國內產業甚多。
  本文僅就農業問題作一探討,以分析GATT條文有關農業方面應遵循的規定,作為我國修改相關通關法令的依據,並就各國所採農業的主要關稅與非關稅障礙措施,及烏拉圭回合的農業協定作一介紹。最後,再以我國目前所採行的政策,就GATT規範與烏拉圭回合協議內容,分析應調整的事項,並以我國立場分析各國所採措施的可行性。
  從本文的分析得到以下的主要結論:
  一、關於GATT規範方面
  我國目前尚有10個GATT之締約國適用於非互惠關稅稅率,應予調整修改。又,限定地區進口之規定應予廢除、限制進口項目應爭取逐步開放市場等方式,以減緩其衝擊。至於農產品單項稅率太高者,應訂關稅減讓表,逐步調整其稅率。
  二、農業干預方式方面
  稻米保證收購價格制度,造成生產過剩等問題,應兼採降低保證價格及其收購量,加強轉作計畫及直接給付三種方式,加以改善。另,砂糖等因出口而設置基金、乳製品要求進口商捐助平準基金,皆易引起他國抗議,宜取消而另研基金財源。
  三、國境措施方面
  絕對配額等措施,依我國政治、經濟背景有實施上的困難。「平衡稅與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應依規定修正。除此檢疫與檢驗制度宜參照現有國際標準,加以修訂。至於某些敏感性的農產品,因驟然降稅衝擊頗大,宜採季節關稅、滑準關稅或配額關稅方式,減少其衝擊。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B2002003757
Creators彭玉蘭, Peng, Yuh Lan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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