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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地區營利事業所得稅轉嫁問題之研究

一、研究目的
本文試圖以實證研究方法,說明民國四十四年至六十年間,台灣地區營利事業所得稅的課征,就整個經濟體系而言,是否轉嫁及其程度的問題。這一問題的答案,與所得分配及資本形成的關係,都可能相當密切,政策上具有重大意義。
二、研究方法
根據台灣地區有關總體性經濟資料,利用電腦處理,經逐步迴歸分析法、工具變數法及非線性估計法,設立合理的報酬率方程式,再根據轉嫁行為方程式,說明轉嫁現象。
資料屬次級資料,來源包括:
1. 行政院主計處「中華民國國民所得」;
2. 財政部統計處「財政統計年報」;
3. 郭婉容教授"台灣經濟結構"原載台灣大學「經濟論文叢刊」,第一輯。
4. 中央銀行經濟研究處「中央銀行年報」。
資料涵蓋期間為民國四十一年至六十年,此一期間台灣經濟於穩定中發展,實際計算則自民國四十四年開始,主要因為該年出口外銷沖退稅開始寶施,可使資料的比較更具意義。
各種計量分析方法是參酌有關計量書籍,經多次演譯而得,最後設計為電腦程式,利用本校 IBM System 3經無數次測試與更正,始克完成。
三、內容
本文共分四章,除第壹章外,其餘分為八節。第壹章就我國營利事業所得稅作一概活性介紹;第貳章將事業所得稅轉嫁理論與實證研究就目前的發展作一介紹;第參章對我國營利事業所得稅實證研究的可行性作一探討,並對適當計量方法的選擇及電腦程式設計作一說明;第肆章根據實際資料以選定的計量方法予以分析,以說明轉嫁現象。最後將傳統最小平方法、工具變數法及非線性估計法的計算說明,與電腦程式分別列為附錄。
基於事業所得(不僅為法人所得或公司所得)相當於利潤這一概念,文中常將事業所得稅與利潤稅互稱這是在這裡應先予陳明的。
四、結論
計量分析的結果顯示,可以根據
Yt=β0+β1lnXBt+β2ΔJt-1+β3Mt+β4ΔEMt+Ut
Sht=Yt-Y't/XAt
兩方程式(式中各符號定義參見第參章第二節及第肆章第二節有關說明),在極限意義不分析轉嫁現象。得到台灣地區營利事業所得稅的課征,有高度負轉嫁現象存在的結論。顯示民國四十四年至六十年間台灣地區營利事業所得稅的課征在所得分配方面,亦即平均祝會財富方面的意義頗不明確,而對資本形成方面的意義較大。任何提高營利事業所得稅的措施,都應針對後者加以深人研究。當然這種推衍,可能因為目前經濟情況的劇烈變化,而有應予修正之處,自不待言。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B2002008693
Creators王 統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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