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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與MVA作為投資組合管理依據的績效表現-以台灣全體上市公司為例

自1991年Stern Stewart &Co提出以EVA作為衡量公司創造股東財富與管理者努力的指標,EVA一時間成為顯學。
由於目前國內大部分投資機構或分析師在從事公司評價或是證券分析時,所依賴的分析工具不是缺乏預測能力並且忽略基本面的技術分析,便是使用由財務報表所衍生出的各項比率分析或財務指標,但是仍然忽略股東或投資人所在意的:即使稅後盈餘增加,若不能滿足資金成本,便不滿足創造股東財富的目標;此外,傳統的會計報表中許多科目並不滿足經濟價值的定義,因此採用EVA作為證券分析的指標不僅可以解決忽略股東權益資金成本的盲點,避免會計科目的扭曲,更重要的是以EVA評價法透過證券市場的監督機制,促使台灣公司管理者正視股東的權益。
由本研究的實證結果可發現,台灣的上市公司,EVA對MVA的解釋能力並不如預期的高;而使用相對指標來看的話,EVA/Cap對MVA/Cap卻有相當高的解釋能力。此外從時間序列的角度來看,EVA與MVA之間並不存在相互領先或落後的關係。而進行選股績效的分析時,投資人確實可以透過EVA選股指標,獲取擊敗大盤的超額報酬,且持有期間較長的投資策略下,超額報酬越高。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A2002001569
Creators溫文漢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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