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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法中科學研究與技術移轉的法律問題研究 / The Study of Marine Scientific Research and Technology Transfer in The Law of The Sea

一九八二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已於一九九四年十一月十六日正式生效
。這一部規範 人類開發海洋資源、利用海洋空間、進行海洋科學研究、
保護海洋環境等活動的「海洋 憲法」總共有三百二十條條文,其中就有
一百條是關於海洋研究的進行,並對海洋技術 移轉有著詳盡的規定,這
反映出在所有海洋利用及其資源開發活動上,海洋科學研究與 技術移轉
的重要性與日俱增。

本論文主要的重點在探討海洋科學研究與海洋技術移轉。因為海洋科
學研究與技術 移轉條文是一九八二年海洋法公約中最具創造性、革新性
,最有活力的章節之一,同時 也是開發中國家和已開發國家在海洋法論
壇上最具爭議的焦點。本論文研究之目的在闡 釋海洋法公約下,海洋科
學研究與技術移轉體制之發展、法制化及其效果。希望透過本 論文的研
究,增進國人對這部分的瞭解與注意。

本文研究方法係以文獻內容分析法、比較分析法及法律規範的解釋為
主。在章節的 安排上,含第一章導論,共分六章。第二章首先界定科學
研究與技術移轉的意義,繼而 簡述海洋科學研究之法制沿革與其重要性
。第三章探討一九五八年與一九八二年海洋法 公約中科學研究所涉及之
法律問題並加以分析比較。第四章從技術是否為「人類共同資 產」的一
部分角度切入探討海洋技術移轉觀念之由來及一九八二年聯合國海洋法公
約中 之相關規定。第五章探討在「和平使用」原則下進行海洋科學研究
與技術移轉的法律限 制。第六章結論中討論海洋科學研究與技術移轉體
制的成就及困難,並簡述一九八二年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開放簽署後之發
展。關於一九九四年聯合國大會通過之「有關執行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十日
聯合國海洋法 公約第十一部份之協定」中所建立的深海床礦採制度,包括
技術移轉制度,與一九八二 年海洋法公約所建立的制度有很大的改變與
修正,然不在本論文的討論之列。本研究雖 有其侷限性,然誠望於海洋法
研究範疇中貢獻棉薄。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B2002002606
Creators王津馨, Wang, Anna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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