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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最高領導制度之研究劉松福 Unknown Date (has links)
黨對政府的組織、人事、政策擁有決定權,兩者關係為黨領導下的相互重疊,是列寧式政黨及其取得政權後所建立之「黨國體制」(party-state system)的主要特徵之一。雖然經過近二十年來改革開放潮流的薰陶,使得中國共產黨對於地方行政官僚、軍隊、社會團體等各方面的控制力均有鬆動跡象,但是不可否認的,其數十年來「以黨領政」、「黨指揮槍」的運作模式,至今仍然能夠透過諸多黨內高層人士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軍隊相互兼職的方式來得到進一步延續。就當今政治學界而言,有關於政府決策過程的研究到目前為止仍多僅止於臆測。在民主國家中進行研究尚且如此,相形之下,共產國家則又更增添了幾分神秘色彩。也正因此,探索共產黨內核心組織變遷的因果關係,黨內核心組織成員在中央乃至地方之黨、政、軍兼職背後所代表的意義,以及黨內高層人事異動與組織變遷兩者間的交互作用,將使吾人對共產國家之政策走向有更進一步的瞭解。
就中國共產黨而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書記處即為其核心組織,總書記、黨主席、黨副主席、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中央顧問委員會主任等職位則代表核心組織成員之職權範圍,兩者匯合即構成所謂的「最高領導制度」。相信透過本論文的研究,對於中國共產黨,乃至於中共政權的政策走向作更精確、更細緻判斷方面將會有所幫助。
本研究共計六章,第一章為緒論,內容包括研究動機與研究目的、文獻回顧、研究途徑與研究方法、研究範圍與研究限制、章節結構等五大部分,目的在於對本研究之內容與方向作一說明。第二章至第五章為本研究之主體,依循歷史演進的順序,以「六屆五中全會」、「八屆十一中全會」以及「十二大」三次會議的召開作為鄰近各章之分界點,對於總書記及黨主席(包含副主席)與黨內核心組織─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書記處三者及其成員間之關係,就組織變遷、人事異動、成員兼職等諸多層面分別進行深入探討。本研究主體各章依據前述方式分期,除了考慮到橫跨時間點與資料配置上的均衡,以及整理分析上的方便之外,「六屆五中全會」、「八屆十一中全會」以及「十二大」在中共黨組織史上別具意義也是重要原因。「六屆五中全會」係中央書記處成為最高領導制度中重要組成部分之源頭所在,也是「總書記」與「中央書記處」兩者並行之濫觴所在;「八屆十一中全會」是現今最高領導制度在「文革」衝擊下進入劇烈變動時期的導火線,中央書記處的功能從先前的「八屆十中全會」開始轉弱並趨於癱瘓,最後甚且造成最高領導制度的近乎全面瓦解;「十二大」則是「總書記」與「中央書記處」在黨章中重現,現今最高領導制度正式回歸「八屆十一中全會」前景況之起始點。第六章則是結論,除了對最高領導制度發展之經過加以統合整理,將其中糾葛紛雜的人事互動關係進一步釐清之外,也試圖在最後一節,以自江澤民擔任中央委員會總書記後首次全國黨代表大會─「十四大」召開至今為時六年有餘的制度變遷過程作為主要分析架構,並且將「十四大」召開前之制度變遷史引為解釋、預測之佐證,對其最高領導制度未來之可能發展作一初步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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