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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巢?不離巢!--To Leave or Not to Leave林谷蘭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摘要
青年離巢而後成立新家戶對住宅市場需求面而言相當重要,而哪些因素對青年之離巢決策有關鍵性影響?本研究區分未婚單身青年與已婚夫妻這兩個次樣本後,企圖探究個人屬性的影響外,主要貢獻即在於剖析住宅於青年離巢決策中所扮演的角色。
實證結果發現年齡較長、所得較高的未婚青年較易選擇離巢;平均而言,當青年年齡每增長一歲,選擇離巢的機率增加了3.35%;而年所得每提高1萬元,選擇離巢的機率增加了0.96﹪。
在已婚夫妻樣本方面,由於已婚女性多隨丈夫與公婆同住,因此本研究採取夫妻配對的模式進行分析,結果顯示傳統父系社會價值觀對已婚男性之離巢意願仍有影響,而其配偶在「為妻」、「為母」、「為媳」的多重角色壓力下,對於夫妻倆是否離開公婆而自組小家庭此課題的態度較為積極,且其協商能力取決於所得狀況。是以,夫妻個別所得變數雖對其離巢決策有顯著正向影響,但當妻子的所得邊際影響效果(0.56%)高於丈夫的所得邊際影響效果(0.51%)。然而,在夫妻皆就業的情況下,由父母所提供的「托兒服務」在青年的離巢決策中顯現了相當價值,形成了另一種不離巢的誘因。
外在住宅成本攀升的確阻卻青年的離巢意願,而由父母提供的住宅享受,通常因為不須支付使用代價,是一種類似於「居住補貼」的「住宅代間移轉」,此移轉愈多,便使身為既得利益者之青年子女愈不容易選擇自立;實證結果顯示住在使用成本總租金較高、自家所有房屋中之台北市未婚青年,其離巢可能性相對較低。而已婚夫妻是否離巢,首先考慮到同住後的生活空間是否足夠,對住宅面積變化較未婚者敏感,住宅代間移轉之多寡則未有顯著影響。另一方面,父母因多希望與兒媳、孫子同住的偏好,亦使其為了因應三代同堂的空間需求而購置了坪數較大的房子,以便實踐華人家庭中「傳承」、「香火延續」等傳統觀念。換言之,已婚夫妻的離巢決策深受住宅面積變數影響,父母家中面積愈大其離巢自組小家庭的可能性就愈低;然而,也正因為上一代對於三代同堂有所偏好,他們不離巢的選擇甚而同時左右了父母的住宅消費量。
此外,為了測知未離巢者是否能夠獨立擔負離巢後的住宅成本?本研究以未婚已離巢者的平均住宅屬性進行推估後發現,未離巢者如欲獨立不但將放棄以往的代間移轉效益,且其住宅成本所得比將為33%,高於已離巢者所得中21%的比例許多,未離巢之已婚夫婦若以相同方式進行估算,住宅成本所得比亦高於已離巢者,未離巢者似乎力有未逮,惟已婚夫妻之住宅成本所得比較未婚者為低,隱含已婚者不離巢的決定下其他非經濟因素之作用。且縱然願意降低居住水準以彌補所得不足的問題,卻必須在居住品質上有相當的犧牲,離巢的決定於權衡後顯然弊多於利。若不願降低離巢後的居住享受,部分青年乃選擇延後離巢時點,企圖藉由代間移轉效益以籌措購屋資金,在房價穩定時有其可行性,但如房價持續攀升,青年累積資金速度相對緩慢,其購屋離巢的時點將繼續後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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