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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財務參與制度之研究蔡嘉華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勞資關係中雙方存在合作與對立的態勢,主要的原因在於雙方利益具有衝突與一致之可能性。如何避免勞資間的衝突對立、強化勞資合作,是極為重要的課題。而另一方面,勞工意識抬頭,各種強調勞工權益之社會運動蓬勃發展,促成勞動者力量之提升,企業─私人之經濟體,已不再是僅由資方專制之組織。故,在企業內,勞工參與制度已獲得相當之重視與實施,不僅在決策方面、經營方面有參與之權利外,在企業經營報酬與成果方面,更應讓全體勞工加以分享─亦即經濟民主之概念。
因此,本文乃以經濟民主之概念出發,探討勞工財務參與制度之本質與內涵。蓋勞工財務參與制度早在歐美等先進國家實施已久,其功能、類型、目的、法令規範等等之間,皆因各國之社會、歷史、文化、勞資關係等影響因素下出現相當分歧之現象,頗值得進一步研究與了解。故,本文主要分析英、法、德、美等四國之勞工財務參與制度,包含現況、類型、法令、勞資立場、功能等方面,並將四國之情況作一比較分析,以獲知該制度之演變與目前實務上之運作情形。此外,將國內之勞工財務參與計畫(包含年終獎金、現金分紅、員工分紅配股等)與先進國家作一比較後,可以發現目前我國在法令上缺乏完善之規範外,普遍對於勞工財務參與概念尚停留在員工分紅配股之層級上,並用來作為圖利特定人員之工具。因此,我國如要解決現行制度之缺失,並達成財務參與制度之潛在功能,需從下列三點著手:一、法令規定排除高階經理人員(包含董監事)領取員工分紅配股權利,並限制不合理之領取條件(如差別待遇、不得賣出持有股份期限過長等);二、加強企業內之勞工參與;三、制定完善之儲蓄投資薪資理財管道,讓勞工可依照本身情況,將薪資或分紅作為長期儲蓄投資之用,以促進勞動者財產形成與經濟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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