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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家庭系統觀進行家庭測量之研究—以家庭分化為例 / The Research of System Measurement as Family System Paradigm:The Example of Family Differentiation孫頌賢, Sun, Sung-Hsie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研究乃依據家庭系統理論的觀點,欲探討家庭分化的測量問題與內涵,以企圖進行不同成員間觀點的測量與相關問題探討。其以「起飛期家庭」之在大學就讀學生為主要測量中心,但測量單位以家庭為單位,包括起飛期家庭中的大學生或研究生、父、母等三人,正式研究結果共蒐集到77個家庭的分化資料。主要研究結果可分成六個方面:
第一,研究發現成員間同時具備「一致性」與「不一致性」的現象,此種「同中有異」、「異中有同」的系統特性,反映出系統測量時的獨特之處,在此方面的重要結果包括1.系統不一致性的現象受到不同家庭分化議題的影響;2.孩子與父母間對於「父母關係」中的分化內涵有較大的不一致性;3.父親與孩子之間對於「親子關係」的分化內涵有較大的不一致性;4.母親與孩子以及母親與父親間在不同雙人關係的分化內涵上,有較多的一致性;5.母親與女孩比母親對男孩之間有較多「情感共振」的糾葛;6.系統的一致性表現受到不同雙人組合方式以及不同分化內涵而有所差異。
第二,在驗證系統理論方面,其結果包括1.家庭系統中不同成員對分化的內涵總和不等於系統本身的分化內涵;2.家庭整體性並不能成功的被驗證,但父子次系統、母子次系統、父母次系統確實存在;3.驗證父子次系統、母子次系統、父母次系統之間具有相關連性。
第三,在多元化的測量內涵上,研究發現,原本Wood所發展出的接近性分化內涵並不能夠清楚的被驗證,但以「情感共振」與「干涉侵權」兩大因素之架構,可發現較適配的因素架構,而「情感共振」因素較適合進行整體系統的測量。
第四,在多元化測量面向中之不同對象上,發現進行家庭系統測量時,其測量單位應以「整個家庭」為單位,故測量對象應包括父、母、子三者,所獲得的資料會更接近系統系也更加豐富。
第五,在多元化測量面向中之不同次系統上,進行家庭系統測量時,必須將不同次系統分開測量,且不同次系統所著重的分化內涵之議題可能有所不同,而每個成員對於不同次系統之知覺分化內涵也可能有所不同,尤其是在「親子關係」和「夫妻關係」、以及「母子關係」與「母女關係」有顯著不同的分化內涵。
第六,在家庭系統分析方法上,不同成員間觀點之差異性是確實存在的,若使用「平均數法」與「差異數法」,則可能消弭了成員間的不一致性,故過去傳統使用「平均數法」與「差異數法」處理系統資料是較不適合的。
最後針對此研究結果,討論系統測量時的原則與方法,以及在實務上的啟發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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