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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防動員體制之研究林偉 Unknown Date (has links)
中國為加強國防動員力量,於1994年底成立自中央至縣級之「國防動員委員會」專責機構,實行委員會集體領導下的國家最高首長負責機制。近年來其動員工作在「軍民結合、平戰結合、寓兵於民」的戰略指導下,已逐步提高軍民兼容程度,並致力於平戰轉換效能的發揮。由於戰爭動員工作是影響戰爭全局、制約戰爭進程、決定戰爭勝負的重要因素,中國在此領域的相關建設作為,勢將牽動兩岸戰爭潛力之對比與發展,並對我國防安全形成一定程度的挑戰。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明確規定:國家要「完善動員體制」,並同時積極規劃國防動員體制平戰轉換機制,以有效支援軍事作戰。中國在賦予國防動員機制的法理基礎後,就表面體制觀之,似乎可以落實國防動員「平時應急、戰時應戰」的效率,但就實際運作觀之,專制體制與意識形態的堅持;法制建設與市場利益導向的權衡取捨;以及動員機制指揮間的矛盾衝突等,仍將制約其國防動員體制推展的效能。
本文試圖由中國國防動員的歷史發展層面,研究其制度源起的形成背景、演變過程、發展型態,時序橫跨毛、鄧、江三個時期,並延續至「十六大」之後胡錦濤在國防動員體制上的運作模式。另從法規建設、機構設置、組織程序等層面,分析評估其體制特弱點及形塑未來發展方向。再比較分析兩岸國防動員體制之運作發展模式,同時對我國動員制度發展作為提出探討。
現代戰爭是總體性的戰爭,動員又是戰爭準備的重要環節,中國深知此一道理,因此逐步制定具體法規條例,預料不久將審議通過「國防動員法」,以完善動員法制規範,確保各項機制的職能發揮。中國在「現代化」建設過程中,不斷明顯的精實軍隊編制體制、發展高精武器裝備和深化作戰演訓整備,的確令人注目。然而,對其總體戰力提升蓄積影響至鉅的隱性動員作為,尤不可以小覷。
關鍵字:國防動員、動員體制、寓軍於民、平戰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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