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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現行彈劾制度之研究湯清造 Unknown Date (has links)
五權憲法係,國父擷取古今中外政治制度之長而獨創之政體,其主要特徵之一為監察權之獨立。彈劾權為監察權核心,監察院若喪失彈劾權,則監察權必將落空。是以彈劾權在監察院實佔著最重要之地位。
彈劾制度在我國雖已有悠久的歷史,惟現行彈劾制度所受批評則多,部份監察委員更以彈劾權未受重視,監察權未能發揮為嘆,筆者不敏,乃試作探討其中癥結所在。
美國耶魯大學教授吳克(Richard C。 Walker)曾云大多數西方學者對中國之監察院未曾作深入的透視,也不知其功效在中國歷史上早已有了證明,因此對這個機構的價值總是抱著觀望的態度,美國若也有這樣一個獨立的監察機構,則立法部門就可以不必浪費時間在調查委員會上,而專心從事立法工作了。因此吳克教授感慨的說:「對於東方我們有大量的研究工作應做而未做。」
目前國內有關彈劾制度之論述文章雖多,惟多為短文,系統而為書者則少。吳克教授感慨西方學者對我國監察制度研究之忽視。國內對此之研究尤不可疏略。
本論文第一章為緒論,對彈劾之意義、必要、性質、法律基礎先做說明。第二章略述我國現行彈劾制度之淵源。第三章闡述現行彈劾制度,著重於法規說明。第四章就歷年彈劾實況試作分析。第五章探討我國現行彈劾制度問題所在。第六章結論,應為一提者為:本文著重於我國現行彈劾制度之研究,故文中探討者率以我國現行彈劾制度為主。
現行彈劾制度存在之問題雖多,惟主要仍在普遍缺乏遵重制度的心理。彈劾目的在肅正官邪,維持官紀,各機關對此若無深切的體認,本位主義便無法衝破,則所謂「宦官相護」便因而產生。本文研究重點在此。
感謝張師明誠對筆者撰寫本文之指導,傳師宗懋於稿成後修飾文詞,提示改進。荊師知仁對本文章節安排的提示,及華師力進,巨師煥武慨借藏書。
監察院公報科惠借歷年公報,統計室提供統計資料,使本文得以順利完成,在此一併致謝。
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本文只是一種研究,文中表現出一些不成熟的看法,或過份主觀,或乏深入瞭解,凡此皆應由筆者個人負責。尚祈師長友好惠予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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