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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所得租稅補貼(EITC)對臺灣稅式支出之影響評估-以北區國稅局所轄為例 / The impact of the earn income tax credit effect on tax expenditure:evidence from the national tax administration of north Taiwan province謝瑜歆, Hsieh, Yu Hsi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受美國金融風暴衝擊,2008年7月台灣失業率超過6%,失業人口達66萬人,8月份長期失業(失業超過1年)人口更高達10萬5仟人,中高齡失業人數為14萬1仟人。一般而言,失業時間越長,回到就業市場的機會越渺茫,而且中高齡失業多屬非自願性失業,通常也是家庭中的經濟支柱,一旦失去工作對家庭、社會影響極大。如何讓失業者再走出來進入工作職場做事及不放棄努力並協助低所得勞工家庭脫離貧困,將是臺灣未來社會福利制度的重要一環。
本文在研擬一套類似EITC方案,運用馬總統2008年競選時所提「468」方案、2009年臺灣省最低生活費、國際慣用貧窮線(中位數所得一半)及最低基本工資換算,並評估若在臺灣實施薪資所得租稅抵減制度(EITC)後可抵減戶數、稅式支出金額、佔2008年綜合所得稅申報戶比例等,在考量「貧窮線」、「孩童數」、「排除財產所得過高者」等因素後,模擬單親家庭及雙親家庭無扶養小孩、扶養1名小孩、2名小孩及3名小孩(含以上)適用不同的抵減率,再以抵減遞增階段抵減率和抵減遞減階段不同抵減率排列組合,運用「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2008年綜所稅核定資料」,模擬臺灣若實施薪資所得租稅補貼制度所需稅式支出。
主要目的係針對臺灣若實施薪資所得抵減(EITC)對稅式支出影響,政府若評估該政策後實施EITC時,應以謹慎保守的態度設計架構,規模不宜過大,俟實施一段時間後,再檢討有能力擴大適用範圍,以免成為錢坑法案。補貼政策所面對的最大困難是補助的金額是否花在刀口上,福利政策難免會有錯誤補貼的情形,如何避免福利濫用及執行錯誤是成敗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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