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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旗揚帆:臺灣海軍特別志願兵的從軍始末(1943-1945) / The history of special Taiwan volunteers for the Imperial Japanese Navy(1943-1945)陳柏棕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日本在臺灣前後共徵募六期海軍特別志願兵,除第一期招募1,000名外,其餘二至六各期各為2,000名,共11,000名。本論文旨在論述臺灣海軍志願兵的從軍歷程,由制度實施背景、殖民當局的動員行動,到其受訓、出征與復員,試以建構臺灣人在配合日本軍事動員下參與戰爭的一個面向。
隨戰況急轉直下,日本海軍面臨增員需求,1943年5月11日,日本宣佈在臺灣和朝鮮實施「海軍特別志願兵制度」,並於8月1日施行。伴隨制度實施,當局一方面展開對制度的美化宣傳;另一方面則透過警察、或各單位發起集團申請募集大量人員,反映當局以雙面手法欲對青年身體與心靈進行全面掌控,驅使其入伍。海軍志願兵於徵集後,先後進入專為殖民地設立之「海軍兵志願者訓練所」與海軍正規新訓單位「海兵團」受訓。後因戰事急迫為加速新兵培育,旋廢除訓練所,而高雄海兵團亦因空襲被迫疏散,致使訓練效用大打折扣。第五期主計分隊人員發生誤觸未爆彈的五甲尾事件,即顯示軍事教育出現的嚴重缺失。
在結訓後,人員分派地點可大略歸結為:派遣至東南亞各戰地、分入臺灣本島各海軍部隊、送往日本海軍諸學校進修,待結業後再行分發。派至東南亞者多半被派往菲律賓;派往日本之部份人員則因護國丸事故造成慘重傷亡。自1945年初港口遭空襲破壞,海域亦受封鎖,結訓的第三期海軍志願兵已無法外派,爾後人員均留在臺灣專事防衛。由其佈署的變化,一定程度地呈現受戰局演變下臺灣人在戰爭支援作用的轉變。
1945年8月15日,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臺灣海軍志願兵展開戰後復員,承受的命運也因分屬地區的不同有所差異。或受當地政治局勢所困,或被安置在集中營、收容所等候遣返。海外人員遣返輸送上,仰賴盟軍、日本往返於臺、日、東南亞間之艦艇轉送回臺。在臺灣島內者,多數人在戰爭結束後即復員返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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