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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品旗政策執行之研究邱苡茜 Unknown Date (has links)
2014年10月環保署實施「細懸浮微粒(PM2.5)」,教育部於開始實施「校園空氣品質旗幟宣導試辦計畫」。2014年至2016年10月主要參考空氣污染指標(PSI)以及細懸浮微粒(PM2.5)指標併陳,依據每日不同狀況升起不同顏色的旗幟,主要目標係強化校園師生對空氣品質的重視,藉由旗幟示警的功能,進行健康防護作業,進而提升校園師生對於空氣品質有更正確的知能。然而,在執行過程中,還需要主管環境教育的環保署共同治理,以及地方政府機關善用自治權使執行成效提升,並且需要學校的能動性,才能使空品旗計畫成效加倍。
基此,本研究主要探討中央部會(教育部與環保署)如何推動空品旗政策?地方政府(台中市、雲林縣、嘉義縣)如何執行空品旗政策?學校單位又是如何執行?上述單位在執行過程中面臨的各種問題為何?並試圖釐清相關機關之間的權責關係,進而提供政策的改善建議方向,嘗試找出影響執行的各種因素,並反饋回政策問題核心,希望藉由空品旗的執行,能更切中環境教育的本質並且達到環境永續的目的。
本研究發現該政策屬於「由上而下」的執行模式,並且分為三個層次,從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的執行,再由地方政府權責辦理至所屬學校機關,最後由學校單位內部落實。過程中面臨行政整合的難度,包含中央政府共同治理的問題以及地方政府自治權的應用,並且環境教育本身屬於環保署業務,而空品旗計畫屬於教育部辦理,在資源以及資訊的協調上,環保署應主動積極協助教育部執行,然而,本研究發現行政機關反而因為權責疆域界線而容易處於被動消極的處置方式。空品旗政策必須倚賴各單位之間的跨域治理,提高各個環節的能動性,才能使政策目標發揮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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