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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特考制度之研究 / A Study of Special Examination for Indigenous Persons林聿伶 Unknown Date (has links)
1989年國際勞工組織大會考慮國際法律進展與世界部落民族的發展狀況,認識到各民族希望在所居住國家的結構內,得以自主管理本民族各類機構、生活方式和經濟發展。本研究目的基於上述的研究意識,探討台灣原住民族考試制度的設計是否積極改善過去體制對原住民的結構性錯誤與忽略?而透過考試制度篩選出的原住民公務人員是否即能更為敏銳地辦理原住民族公共事務?本研究首先釐清原住民族特考的相關爭議,以政策設計的觀點分析原住民族特考的政策問題、政策目標及政策工具,繼而探討原住民族特考執行後產生的問題。
基於文獻分析與訪談結果,本研究發現原住民族特考制度原先要解決的政策問題是原住民擔任公務人員的機會偏低,以及缺乏處理原住民政府事務的原住民公務人員。而原住民族特考制度之法定立法目的為照顧原住民族就業權益,本研究認為尚有提升原住民族擔任公務人員的比例,以及由原住民辦理原住民公共事務等兩個政策目標。透過限制報考身分、統一分發並限制轉調機關、限制轉調年限此三種政策工具,原民特考達成目標的同時,也因為工具的設計不良,以及原住民族社會的變遷,產生了新的問題,新的問題包含:非都市地區原住民擔任公務人員的機會較低、原民特考錄取的公務人員無法就近於居住地服務、原民特考錄取的公務人員不見得了解原住民族語言文化。上述問題將影響經由原住民族特考成為原住民公務人員的積極代表性,以及原住民族特考目前的設計無法達到適才適用的原則,並且影響原住民族部落的生活方式。
因此本研究提出三個政策建議以試圖解決問題,分別為分區考試分發並延長轉調年限、「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權重加分制、以及依據原鄉國中小就讀年數作為分級加分因素之一。亦即原住民族特考作為一種矯正歧視優惠行動,該矯正歧視優惠行動的適用對象得以因應政策目的有所限縮。限縮適用對象,將資源比例調整到真正有需求的偏遠地區原住民,能強化矯正歧視優惠行動的正當性,將真正具有弱勢代表性的原住民菁英篩選至政府機關服務,為政府機關帶入多元的觀點與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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