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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型僱用與彈性安全策略之研究 / A study of atypical employment and flexicurity賴穎萱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自1984年John Atkinson提出彈性公司模型,世界勞動市場趨勢果然如同他的理論發展-企業內的核心工作機會減少、非典型勞工逐年增加,而非典型勞工與一般勞工的勞動條件差異會逐漸擴大。單方面開放勞動市場彈性,所帶來結果必然是貧富不均的擴大、社會不公義的增加,再加上社會安全保障系統的不足,將使社會有越來越分化、兩極的風險。也因此宣稱能夠達成勞動市場彈性與社會安全保障平衡的彈性安全策略,在具有強烈社會連帶思想的歐洲國家,引起極大的重視。探究彈性安全之內涵,是指彈性勞動市場、積極勞動市場政策與慷慨失業保險體系三者的結合,而此三面向為本文跨國比較核心。
比較德國、荷蘭及我國的現行政策與法令,本文發現德國對於非典型僱用的立場為有限度的開放,2005年哈茲法案雖為德國近年最大規模勞動市場彈性化改革,仍是以保障、正名化、平等化非典型勞工為目的,在有完善的社會安全保障的前提下,才能擴大非典型僱用的使用,可看出德國在非典型僱用政策上,安全優於彈性的軌跡。荷蘭的非典型僱用已成為勞動市場主流,非典型勞工的權益已列入民法保障,並且另有許多法令層層保障非典型勞工,其政策方向由先彈性再安全,轉變成彈性兼安全。相較之下,我國對非典型勞工的保障仍不夠明確,相關法令保障其勞動權益與社會保險相對缺乏,因此本文建議:一、我國應正視非典型僱用成長趨勢,以完整的社會安全保障、更廣泛的積極勞動市場為前提,明確的將各種非典型工作納入勞動法及社會安全保障法令規範,勞動市場彈性化才不會對非典型勞工造成長遠、負面影響;二、應儘快實行勞基法派遣專章,使派遣勞工不再成為勞動市場弱勢;三、修正勞工保險與就業保險之薪資門檻,才有可能確實保障部分工時勞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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