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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所得租稅抵減 (EITC) 之研究李淑伶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論文摘要
近年來,美國薪資所得租稅抵減制( Earned Income Tax Credit,EITC ) 已成為其福利改革的基石,其目的乃是為了協助低所得家庭(尤其是有孩童的低所得家庭)能藉由此薪資所得租稅抵減制度(EITC)脫離貧困。此制度主要是透過聯邦與地方所得稅制的設計,提供貧窮家庭可償退 ( refundable) 的租稅抵減,及推介合適工作以挽救勞工家庭脫離貧困,並且防止因為福利救濟所引起的降低工作誘因的弊端產生。此外,英國的工作家庭租稅抵減制(WFTC),與加拿大曾實施的工作所得津貼制度(WIS)皆是用以幫助貧窮家庭的類似制度。
民國九十年國內經濟成長率首次由正轉為負,失業率明顯攀升,家庭平均收入下降了2.5%,且高低所得差距擴大至6.39倍,再再顯示了近年來我國經濟不景氣與貧富差距的擴大。因此,本文旨在研擬一套類似EITC方案,並評估其在台灣適用的可行性。在考量「貧窮線」、「家庭戶內人口的年齡別」、「規模經濟效果」、「排除財產所得過高者」、「孩童數」等因素之後,仿效美國薪資所得租稅抵減制(EITC)設計一套國內的薪資所得租稅抵減制。接著,利用「行政院主計處民國九十年家庭收支調查資料庫」進行國內薪資所得租稅抵減制度的模擬。全台灣地區符合擬議薪資所得租稅抵減制的家庭約是306,900戶,是低收入家庭戶數的4.57倍,戶數約佔全台總家庭戶數的4.56%,約有1,084,050人,佔全台總人口數的4.5%。此制所需抵減金額總計約達70億元台幣,孩童數0家庭平均可獲4,711元抵減、孩童數1名的家庭平均可獲19,474元抵減、孩童數2名平均可獲28,530元抵減。
在薪資所得租稅抵減制度對勞動供給的影響部分,本文僅考慮男性經濟戶長的勞動供給變動。整體而言,在「抵減遞增階段」勞動供給量的變化都是增加的,但在「抵減遞減階段」的勞動供給量變化則都是減少的,且減少的幅度大於「抵減遞增階段」所增加的幅度。故而擬議制度中,男性經濟戶長的整體勞動供給量變化是減少的。雖然「抵減遞增階段」增加的勞動供給量全數被「抵減遞減階段」減少的勞動供給給抵銷掉,但是相較於傳統福利制度對於勞動供給的不利衝擊仍是較小的,且它具有刺激低所得家庭投入勞動市場的有利工作誘因。
他山之石可以攻錯,美國薪資所得租稅抵減制度(EITC)幫助低所得勞工家庭,且可避免傳統福利措施的福利依賴的弊端。國內許多低所得勞工家庭,往往無法被低收入戶救助的經濟安全網所網羅,透過此制度,不僅可幫助這些處於相對貧窮的勞工家庭,更可以促進整體的「勞動參與率」,故而此制度的精神頗值得正朝福利國家邁進的我國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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