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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家庭角色支持的內涵與測量-以育有青春期子女的夫與妻為例吳文清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研究以家庭角色的角度以及夫妻互為支持者與被支持者的關係,提出以「家務工作角色」、「親職教養角色」、「媳婿角色」與「子女角色」上的相互支持來詮釋配偶支持的獨特性,並以上述四個家庭角色情境自編配偶支持量表,調查與比較研究對象在配偶支持各向度上的現狀與差異,最後探討配偶家庭角色支持與整體婚姻滿意度的關係。研究樣本以滾雪球取樣方式,收集台灣北部、中部與南部地區之中年已婚夫妻、目前育有至少一名青春期子女、且自己的雙親或其一與配偶的雙親或其一尚健在,共360位研究對象。資料分析方法有項目分析、因素分析、Cronbach α信度分析、重複量數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成對T檢定、皮爾森積差相關與多元逐步回歸。
研究結果顯示:
1.配偶家庭角色支持可區分出十個向度:在支持提供方面為:(1)支持(配偶)家務角色(2)支持(配偶)教養角色(3)被動支持(配偶)與自己父母相處(4)被動支持(配偶)與對方父母相處(5)主動促進(配偶)與雙方父母關係。在支持接受方面為:(1)家務角色積極支持獲得(2)家務角色消極支持獲得(3)教養角色積極支持獲得(4)教養角色消極支持獲得(5)與雙方父母相處支持獲得。
2.男、女在不同家庭角色的配偶支持提供與支持接受上有差異,且男女的差異型態不同。
3.(1)配偶支持提供與接受十個向度與男女的整體婚姻滿意度皆有顯著相關。
(2)「教養角色積極支持獲得」、「家務角色消極支持獲得」、「主動促進(配偶)與雙方父母關係」、「與雙方父母相處支持獲得」可正面預測女性的整體婚姻滿意度,「被動支持(配偶)與對方父母相處」則可負面預測女性的整體婚姻滿意度。
(3)「家務角色積極支持獲得」、「教養角色消極支持獲得」「教養角色積極支持獲得」可正面預測男性的整體婚姻滿意度。
根據上述研究結果,研究者提出討論與檢討,最後針對育有青春期子女的夫妻、婚姻輔導實務工作者與未來的研究方向提供若干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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