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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僚預算行為之研究-以台北市政府為例陳昀孜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目前台灣探討預算決策、預算行為的實證研究並不多見,本研究欲探討台北市政府各局處單位預算或單位預算分預算之預算編列人員的預算決策行為,研究各種影響行政官僚預算決策行為的因素,了解我國地方政府行政機關在實際編列預算時,是否會追求預算極大化?若有追求預算極大化的傾向,是否都能成功獲得其預期的預算數額?行政人員編列預算時所考量的因素為何?等諸多議題。
本研究先採取問卷調查方法,經統計分析後,依據問卷內容所獲得的結果,進一步擬定訪談題目,與相關人員進行深度訪談,期透過量化、質化研究方法兩者並行,使本研究的研究結果更為嚴謹精確。研究者以Niskanen的「官僚預算行為模型」為基礎,探討行政官僚個人動機、官僚面臨的制度性限制,以及非制度性的約束、政治因素這些變項,對官僚預算行為所產生的影響。本研究將「官僚個人動機」、「預算制度」、「政治因素」、「組織認同」、「機關組織文化」、「官僚影響力」此六個變項列為自變項,將「預算極大化傾向」此變項列為依變項,進而探討這些變項間的互動、影響。
研究發現說明如下:
一、官僚預算行為影響因素分析:(一)官僚個人動機:官僚個人公益動機可能會激勵行政人員努力構思新事務,爭取更多預算為民服務,但前提在於公務員必須提出具體可行的施政計畫,有效說服長官加以支持。(二)組織認同:公務員對組織認同的程度,對其爭取預算的行為影響並不大。(三)預算制度:現行預算制度確實會對官僚的預算行為產生影響,並限制了官僚權限及影響力。(四)政治因素:政治因素在預算制定過程中具影響力,也會影響官僚編列預算時的考量。(五)機關組織文化:各行政機關基於單位屬性、業務職掌及相關法令規定,編列預算考量的因素必然不同。各局處由於單位性質、政策規劃不同,預算不會也無法相互參考,若有參考情形發生,也僅限於各機關共同編列的預算部份。(六)官僚影響力:官僚權限大小並非僅侷限於官等、職位…等因素影響,更與該機關性質、重要性及個人人格特質有關。
二、機關首長會在可能範圍內追求預算極大化。三、行政官僚希望預算增加的前五項理由依序為「改善公共服務品質」、「反應生產成本(物資、計畫、設備…)的增加」、「維持現有計畫」、「改善辦公設備」、「對利益團體及特定民眾提供更多服務」。四、行政官僚編列預算考量的前五項因素依序為「反應民眾需求」、「改善特定政策」、「保護現有計畫」、「改善福利與設備」、「維護機關形象」。五、最具影響力的前五位參與者依序為「機關首長」、「市議會」、「單位主管」、「上級機關」、「會計主管」。六、我國政府預算編列仍存在浮濫不實現象。七、府會關係對政府預算與行政人員預算行為有部分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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