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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代理理論探討公務人員中立之研究-貪污瀆職之個案分析陳維禮, Chen, Wei-Li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文主要的研究目的在於從代理理論來探討在實務上公務人員中立的情形,以瞭解在政府機關中主管與部屬在互動之下公務人員如何產生不中立的動機與行為。本文將「公務人員中立」區分為兩個層次:一個是屬於政策層次的中立,指的是公務人員制定政策時與政治人物之間的份際;另一個則是本文所關注的焦點—公務人員在執行職務時中立的層次,亦即公務人員依法行政與執法公正的態度不受個人或主管因素而有所影響。本文所採取的研究方法主要是個案分析與問卷研究。本研究試圖從個案分析來瞭解公務人員因個人因素而不中立的原因,然後從問卷研究來探討公務人員對機關中主管的看法以瞭解他們在執行職務時是否會受到主管的影響。
本文共分為六大部分。第一章為緒論,說明本文的研究目的與方法,並針對重要名詞進行界定;第二章主要是說明一般學理上所討論公務人員中立的政治層次,闡述了中立概念的重要性與緣起,進而說明中立的意涵與所引起的爭議;第三章則是探討公務人員日常執行職務層次的中立態度,即從公務人員的角度出發來瞭解他們與主管互動之下如何產生不中立的動機與行為。根據相關文獻的整理,本文建構了公務人員因個人因素而不中立的模式以及他們可能會因主管的獎懲權的使用而產生配合主管偏好執行職務的態度;在第四章中則以三個個案並進行分析來與上述公務人員因個人因素而不中立的模式進行驗證;在第五章中則以問卷研究的方式來瞭解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時中立的態度是否會受到主管因素的影響;第六章則提出本文的結論與建議。
在針對我國公務人員中立進行研究之後,我們發現公務人員就個人因素而言,他們之所以採取不中立的行為是結合了不中立的意圖與不中立的機會二者的考量。當他們產生了不中立的意圖,即他們的動機明顯的與公共利益相抵觸,他們會進一步衡量是否有適當不中立的機會,即他們會考量「不中立被發現的可能性」與「不中立所能獲得利益的多寡」,從而決定他們是否要採取不中立的行為。就主管因素而言,本文發現台北市政府的公務人員的確會因主管的獎賞權與強制權的使用而影響他們執行職務時的態度。因此本文針對消除公務人員不中立的動機與減少公務人員不中立的機會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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