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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基金管理運用與委託經營之配置策略

有關退休基金的運用方式,目前仍由政府統一管理與支配,並未引進企業化經營理念與市場競爭機制,投資方式不但易受官僚體系及政治因素干擾,且很難有傑出表現。而有效的管理運用龐大的退休基金,以及適當的委託專業機構進行管理,乃國內三大退休基金管理單位刻不容緩的改進議題。本研究將針對退撫基金目前所具有的委託經營管理辦法與自行經營之法令要求架構下,探討委外經營與否對於退休基金所產生的影響;並且依據退休基金成長型態之三大階段,分別探討其委託經營方式與基金之選擇,最後再建議退休基金經營管理尚可改進之處。
本研究的內容與流程主要為:(1)分別就退休金體系、計畫、管理與運用原則、管理型態,以及我國退休基金制度與管理發展現況與未來趨勢加以分析。(2)退休基金投資政策與資產配置策略之探討。(3)退休基金委外經營之探討。(4)退休基金資產配置之實證研究與設計。(5)資產配置之結果與分析。除對委外經營前的資產配置進行分析與說明外,並對退休基金成長型態設計一套委外經營之方式與配置策略。(6)提出本研究之研究結論及意見。
本研究結論為:(1)在自行經營下的資產配置,如能增加放款一項確能使效率前緣向外擴展。(2)從自行經營的效率觀點來看,退休基金要達成法定收益率標準只要投資於債券與少許的股票市場即可輕易達成。如以退撫基金設定的精算目標報酬12%,則只要將資金一半投入於債市,另一半投入於股市即可達成。且再提升投資目標報酬要求下之投資組合不過是債券與證券間配置比例的轉換而已。(3)自行經營法令限制下,在股票投資比重上仍可再增加,而在購買債券上比重也應再增加;反而是不應購買過多的商業票券。(4)在退休基金年輕階段,以委託積極成長風格的基金為配適對象,確能達到高度投資報酬水準。在配置內容上,只要維持20%左右的委外經營比重,其餘資產投入債市即可。當進入成熟階段,委託經營佔兩成左右,其餘投入債市即可。在衰退階段,委託管理比重以三成為原則,其他仍以債券操作為自行管理內容;但在委外部分以平衡型基金為主。(5)如果限制流動性資產最低水準,則發現增加流動性要求不會增加過多風險,並可維持委託經營比重,可符合保本保息的要求。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A2002001975
Creators李松杰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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