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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浮動Libor利率連動債券評價與避險

2003年7月,證期會核准14家國內券商可發行新台幣結構性債券(Structure Notes),預估每年千億元以上的投資額,使得結構性債券成為各券商紛紛搶攻的商機;結構性債券利用財務工程及金融創新,將保本和高獲利相結合,依景氣及投資人的需要設計,不但可擴大券商的業務範圍及增添獲利空間,又可使投資人或企業得到多樣化的投資及避險管道;在聯結標的方面,利率連結的結構性債券將成為主流;逆浮動利率債券所付的債息,顧名思義,當市場利率愈低,逆浮動利率債券的息票利率會愈高,其付息方式是發行者支付固定利率與貨幣市場指標利率的差額,譬如每年投資人可收到以8%的「固定利率扣掉指標利率」的利息,指標利率常見的有一年期的定存利率、LIBOR、或是商業本票利率等等。由於指標利率會受經濟環境因素而變動,當指標利率愈低時,投資者所能獲得的利息也就愈高,反之則愈低,因此單就其付息條件來說,不難看出為何在低利率的大環境下,逆浮動利率債券會如此受到投資者的青睞。
本文運用了以Libor利率修正後的Hull & White利率模型,評價逆浮動的結構性債券,對其封閉解及解析解評價出合理價格;並以兩個市場上已發行的兩個實例做應用,針對各條款計算出價格,最後提出避險工具及探討,以理論及實務的角色建議主管機關未來開放的方向。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903520241
Creators吳香瑩, Hsiang-Yin Wu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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