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契約承保範圍條款是契約當事人間權利義務的主要依據,而契約條款的解釋會左右雙方的權利義務,故而保險契約承保範圍的解釋,影響當事人權利甚鉅,本文即是討論保險約承保範圍的解釋方法。
第一章 表明研究動機、目的及研究方法。
第二章 討論保險契約的法律特性,並以保險契約具有最大善意契約的特性,進而討論被保險人有過失行為時,保險人可否主張抗辯。及保險契約是附合契約,並而討論保險契約有無消保法適用。
第三章 以一般保險契約解釋方法,諸如特別規定優先普通規定、探求當事人真意及對價平衡原則的解釋方法,在法律規定及法院實務的運用情形。
第四章 則討論承保範圍之因果關係,在相當因果關係與主力近因原則間,我國法院實務的適用情形。
第五章 是研究保險法有關解釋保險契約的規定,即保險法第54條第一項、第二項及第54條之一的規定,與民法、消保法的規定有何異同。
第六章 即介紹美國保險法學說「合理期待原則」,該「合理期待原則」與我國法律的比較,及其在法院判決適用情形。
第七章 結論則提出保險法第54條第二項修法建議。 /
Identifer | 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093961026 |
Creators | 廖蕙芳 |
Publisher | 國立政治大學 |
Source Sets |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
Language | 中文 |
Detected Language | Unknown |
Type | text |
Rights | 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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