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人事制度過去係以單行規章訂定,自成一體系,其早期吸收優秀人才原因為何?民國八十年二月一日海關人事制度法制化,惟此制度仍屬特種人事制度,與一般公務人員人事制度不同,改制後產生了一些問題如高資低用、俸級核敘等問題,乃引發研究之動機。
本研究目的在於:一、研究關務人員人事制度歷經三個演變期之重要沿革。二、研究關務人員人事制度之特色,及與其他人事制度之不同。三、研究關務人員人事制度運作情形,探討其可否回歸一般公務人員人事制度。
本研究之分析架構係以生態理論、人事革新理論、激勵理論及相關人事制度之理論為基礎,將關務人員人事制度分為三個時期,第一期為自清咸豐四年〈西元一八五四年〉至民國六十年之海關早期人事制度,第二個時期為民國六十年至民國八十年之海關職資分立制,第三個時期為民國八十年迄今之關務人員新人事制度,探討各時期有關官制結構、任用、俸給、考績、退休等人事制度之內涵、特色,並將關務人員人事制度改制前後作比較,及將關務人員人事制度與一般公務人員人事制度作比較,再就蒐集的資料加以整理、分析,進一步提出檢討與建議,以作為學術研究及實務界之參考。
Identifer | oai:union.ndltd.org:CHENGCHI/B2002003058 |
Creators | 游瑞月 |
Publisher | 國立政治大學 |
Source Sets |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
Language | 中文 |
Detected Language | Unknown |
Type | text |
Rights | 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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