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往來關係對於公司來說是很重要的資產,而銀行欲與公司建立往來關係時,是否可經由承做一般借款的業務,藉此取得公司的私有資訊並審視其體質,以便在未來爭取公司的聯合貸款業務。或是先藉由承作公司的聯合貸款,未來再爭取公司的一般借款業務。然而已存的研究通常使用LPC或Dealogic為其研究資料來源,但是此二資料庫皆以「聯合貸款」資料為大宗,所包含的「一般借款」資料相對較少,因此本文的主要貢獻在於,引入台灣經濟新報(TEJ)的「一般借款」資料,將LPC與台灣經濟新報(TEJ)合併,重新衡量銀行往來關係強度。而若以一般借款的筆數及金額等因子來計算銀行往來關係的強度時,實證發現,有一般借款往來關係的公司,隨著此往來關係越強,越容易爭取到未來的聯合貸款,且亦容易成為主貸銀行。而承做過聯合貸款的主貸銀行,相較於參貸銀行,未來能獲取同一公司更多的一般借款,彼此的往來關係會較緊密。
Identifer | 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098357003 |
Creators | 黃吉米, Huang, Chi Mi |
Publisher | 國立政治大學 |
Source Sets |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
Language | 中文 |
Detected Language | Unknown |
Type | text |
Rights | 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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