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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國防動員體系演變之研究

中共現階段強調經濟發展與國防建設同步進行的過程中,其軍事戰略也隨著後冷戰時期的國際情勢,調整至以「積極防禦」為國防建設的基本原則。而且,為因應未來戰爭「科技含量高、戰爭進程短、戰力消耗大」的要求,中共在「十六大」中提出,將在本世紀前二十年,推進國防動員建設及組織體制調整,並配合各項法令的制訂與修正,依循「軍民結合、平戰結合、寓兵於民」政策,以「平時少養兵,戰時多出兵」為建設目標,持續強化國防動員體制,以有效支援軍事作戰。這種積極防禦的架構,也正好因應了中共建構「打贏高科技條件下的局部戰爭」為目標的國防發展模式。
本研究主要係以中共國防動員體系,在毛、鄧、江時期的形成背景與發展,進而闡述中共在現階段,深刻體認高技術條件下的「人民戰爭」是比軍力、比經濟力、比民心的綜合國力較量,人民群眾參戰形式亦將由傳統的直接參戰為主轉向以間接參戰為主,而戰爭動員即有人力、物力、財力的動員,又有智力和科技的動員;有軍事動員,又有政治、經濟、心理的動員,這種綜合性動員,給了中共在強化經濟建設的同時,也積極規劃了國防動員體制平戰轉換的功能。尤其在賦予了國防動員機制的法理基礎後,就表面的體制運作來看,似乎可以落實國防動員「平時應急、戰時應戰」的效率,但就其內部的實際運作得知,中共強人專制與意識形態的堅持;法制建設與市場利益導向的權衡取捨;以及動員機制指揮間的矛盾衝突等,仍將制約著中共國防動員體制推展的進程。
中共國防動員體系包括決策機構、組織協調機構和執行機構,這三項機制形成了上下銜接、左右協調的動員指揮機制,是中共實施戰爭動員的保證,是使戰爭潛力快速轉化為戰爭實力的關鍵,尤其在覆予國防動員法制的責任與權利後,中共更可依據「憲法」和「國防法」的規範,進行全國總動員及局部動員,並藉由近幾年積極建構的民兵、武警及預備役部隊建設,作為中共非戰爭軍事武裝運用的基礎,在現階段的中共國防政策中,是可有效達成平時應急與戰時應戰的功能轉換與運用。
關鍵字:積極防禦、全民國防、國防動員、局部動員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929210091
Creators高明賢, Kao,Ming-Hsien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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