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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代理人理論探討社會福利公設民營之契約管理—以內政部宜蘭教養院為例

現今台灣社會福利民營化漸以公設民營為趨勢,將政府與非營利組織連結的契約,係社會福利公設民營政策得否成功的關鍵,引導出契約管理之重要性,研究者以「代理人理論」解釋契約結構及組織實際運作之核心作為分析途徑,選取行政院組織改造在第一波優先推動個案中,唯一屬社會福利領域的「內政部宜蘭教養院公設民營政策」為個案,探討其分工利益與利益衝突、契約管理內容與代理關係、代理問題與解決機制,以及所衍生的代理成本。
經由探討內政部宜蘭教養院公設民營之契約管理,釐清內政部社會司與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之代理關係,發現專業人力為兩者之分工利益,兩者間存有資訊不對稱的情形,但由於內政部掌握主導契約之權力,可有效降低代理問題的發生。而藉由契約規定,包括嚴格的甄審過程、嚴謹完備的監督機制,可有效降低逆選擇與道德危機的發生。並發現誘因機制未產生誘因相容、協商權力存有差距、以及評鑑成效有待加強等問題。最後發現其生產成本明顯降低、代理成本有增有減、營運管理成效略遜於內政部公營,顯示社會福利公設民營確實可為政府節省人力及相關成本,但成效未必較佳,要達成「低成本、高品質」之雙贏目的,有待運用代理人理論之要點,如「選擇、協商、監督、誘因、評鑑」等機制來加強契約管理,此亦為本研究個案之研究價值所在。
最後對內政部社會司提出考量適合社會福利公設民營之法制、重視規劃階段之民間參與能力、加強使用者監督、創造「非經濟性誘因」機制等建議;並對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提出主動瞭解相關法令與行政程序、善用結合社會資源之能力、納入院生家屬服務滿意度等建議,作為內政部宜蘭教養院公設民營之參考。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095256025
Creators吳宜恬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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