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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參與文化活動之思考模式研究

在現今後工業時代,過多的功能與更便宜的價格已不再是難以跨越的門檻了。全球前十大品牌形象設計公司Desgrippes Gob’e 集團總裁馬克•高貝(Marc Gob’e)強調,面對即將來臨的感性社會,未來的贏家品牌必定是「藝術家」。因此,文化藝術與企業已不再是兩條平行線了。企業投入文化和藝術的領域,也不再只是單純的慈善捐助行為而已,而是現今企業在面對未來世界的競爭時,一種相等於研發的投資。然而,無論是企業或是文化團體主動提出尋求合作之計畫,首先都必須將自己獨特的存在背景與價值加以評估,依照企業或文化團體的特質來選擇伙伴、商討策略;唯有審慎評估雙方的目標及效益,才有可能找到相契合的合作伙伴,進而發展出獨一無二的合作模式。是故希望藉由本研究提出一個企業參與文化活動之思考架構,能協助企業.在參與文化活動時有更完善的評估與考量。此外,也可作為文化團體在與企業商討投資合作事宜時之參考依據。
企業在選擇文化活動作為其公益表現行為時之動機可分為利他性、利己性、及社會責任三大類;此外,影響企業參與文化活動行為與否及異同之因素還包括組織內部及組織外部因素。企業的決策過程會影響到企業所憑藉之資源以及與文化單位之合作形式,當企業之利己性動機愈強及其所憑藉之資源愈充裕時,其所實際投入之資源會愈加豐沛,並選擇擔任主辦者之角色,由企業內之專責單位來統籌負責文化活動之一切相關事項,如此一來便能夠確實掌控活動之運作及所帶來之效益。企業可憑藉其現有之資源來投入文化活動,以收槓桿利用之效,而其中最重要的一項即為企業的品牌商譽。根據企業實際投入之實體資產及其所舉辦之活動對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之影響,可將企業所擔任之機制區分為神聖化機制、推廣通路、資訊傳播、建構足量市場、或支援性機制。藉由這些機制,可使文化創意產業更加蓬勃發展。企業藉由參與文化活動,可帶來合作機會、市場優勢、員工方面的效益,讓企業更加成長茁壯,因此企業在受到上述激勵之後,便會更加增強了其參與文化活動的動機,而與文化單位間有更好的互動、合作關係。而文化發展的結果,也會使得社會整體環境更加富足,進而對企業之發展形成正向回饋,因此企業參與文化活動長期而言,企業可獲得數倍的效益。而文化創意產業單位成長茁壯後,也可善用其文化創意的本質,來為企業塑造創新的形象、提昇技術發展、增加顧客的認同與惠顧、豐富企業價值與文化等,且企業與文化單位間在形象上的相輔相成,更可以同時提升兩者的聲譽。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913590211
Creators陳書芳, Chen, Shu-Fang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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