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turn to search

政府勞務委外對勞動權益影響之研究─以北基宜花金馬區就業服務中心為例

近年由於政府大量使用派遣或外包,使之成為眾所關注的議題。再由於政府機構若要將勞務委外皆須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之程序進行,因此勞務採購之規範對於政府在進行勞務委外時對於勞動者權益則有一定之影響力。因此,此論文主要是以勞務委外為主軸,並探討政府機構如何運作派遣勞動制度或如何藉由採購規範進行勞務委外。以及在預防發生勞資爭議,並立於保護勞工之立場上,在政府採購法下是否可對承攬商發揮更大之約束力或其角色為何。
本論文中主要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藉由文獻整理了解民營化之緣起、內容,以及在勞務委外中,不同契約型態及政府採購法程序對於勞動權益之影響;第二部分則是針對「北基宜花金馬區就業服務中心」進行深度訪談,並從中了解其實際運作勞務採購之過程、對於勞動條件及相關權益如何規範,並了解在制度運作下對於勞動權益所產生之影響。
在經過文獻探討與深度訪談後,發現在民營化之過程中,其所牽扯到的不僅是經濟、政治議題,更會連帶導致許多影響,這其中亦包括勞動者之工作權。因此如何在效率、成本之民營化目的追求下,同時維護勞動者之權益,於兩者之追求間達到衡平,使政府民營化所帶來之成本減少,並非建立於剝削勞動者權益之上,並將之於現行法令中付諸實現,筆者認為此為目前政府所應追求達到之目標,並對於此建立一原則性之標準以供遵循。於此本論文有以下之研究建議:
一、制度面:民營化為一繼續性之程序,因此從決標方式之選擇、契約約定、履約過程,及如何建立監督機制,並確實執行皆屬重要。因此在政府勞務採購制度方面,本論文認為包括應重新思考最低標示用於勞務採購上是否合宜、擴大勞動權益保障條款之適用範圍,並加強勞務委外之履約管理。
二、實際執行面:在訪談後本論文認為在勞動派遣之勞務採購方面仍應由派遣機構保有派遣勞工人選之決定權;以及在現行留任制度下,應協調給予派遣勞工資遣費以衡平在此制度下所受之不平等待遇。
三、最後除了應儘速完成勞動派遣立法外;由於政府機構大量使用派遣勞工有一重要因素是來自於員額精簡政策。於此對派遣勞動制度之使用或許應有階段性作法,對於現行在政府機構中從事具有長期性工作需求之派遣勞工,應適度承認其於政府機構提供勞務之年資,以彌平在留任制度下所帶來之問題。然以筆者之立場,長期而言仍應回歸到派遣勞動制度之原則上檢討使用派遣勞工合宜性。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095262007
Creators楊倍瑜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Page generated in 0.0022 seco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