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turn to search

我國自營作業者社會保險制度之研究 / The research of social insurance system of self-employment in Taiwan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2009年人力資源調查統計顯示,當年度自營作業人口約為一百三十三萬餘人,約占我國就業人口百分之十三的比例,高出歐美國家許多,由於國人普遍存在「寧為雞首不為牛後」的文化心態,故自營作業者為我國勞工就業時重要的選項之一。過去,自營作業者一直被當作衡量國家經濟發展落後的指標,這類人口不論是在勞動條件或社會保障方面,向來較不受重視,然而隨著貿易自由化與產業結構轉變的衝擊,農林漁牧業能吸納的就業人口逐漸減少,勞動市場所提供的正職工作也持續減少,在失業率攀升的壓力下,先進國家開始重視自營作業者吸納失業人口、調節勞動市場供需的功能,為了鼓勵失業或一般受僱勞工開創自己的就業機會,近年來歐洲國家已經逐步改善自營作業者的社會安全保障,以降低勞工投入自營作業的風險。
有鑑於自營作業者對我國就業市場之重要性,以及國際間積極改善自營作業者社會保險條件的趨勢,本研究遂以建構我國完善的自營作業者社會保障制度為目的,分別從勞工保險、職災保險與就業保險三方面,分析我國現行社會保險制度所存在之問題與缺失,再針對相關問題提出解決建議。本研究採取深度訪談的方式,瞭解自營作業者參加勞工保險的經驗與實務上所面臨的問題,更進一步透過訪談瞭解自營作業者對於本身失業風險的認知以及參加就業保險的意願。此外,本研究也透過比較研究的方式,進而瞭解其他國家對於自營作業者社會保障所採取的作法,以作為我國自營作業者社會保險政策調整方向之參考。
研究發現,我國自營作業者在勞工保險方面存在以下問題:一、勞工保險所主張的「申報主義」制度,並未一體適用於自營作業者;二、自營作業者投保資格審查責任未作明確劃分;三、自營作業者投保薪資調整的作法可能產生公平性的疑慮;在職災保險方面,目前自營作業者參加職災保險存在著職災保險給付與第三人不法行為損害賠償兼得之問題;在就業保險方面,研究發現自營作業者同樣存在著失業的風險,風險可能來自於景氣影響、同業之間的競爭或是從業地點變動等因素,加上自營作業者普遍具有教育程度偏低和中高齡的特徵,在學歷與年齡的雙重限制下,自營作業者一旦退出自營作業部門,就可能因為轉業困難而導致長期失業,甚至被迫退出勞動市場。
最後,本研究針對目前自營作業者社會保險制度相關問題,分別提出以下建議,包括勞工保險的投保資格審查作業應明確授權由職業工會行使;輔導自營作業者辦理營業登記,以實際所得作為投保薪資調整依據;勞工保險條例應增列保險人代位權之規定;將自營作業者納入就業保險之保障對象;以營業登記之註銷或繳回相關執業證照,作為自營作業者失業之認定標準。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097262002
Creators陳靖玟, Chen, Ching Wen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Page generated in 0.0351 seco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