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代的台灣社會充斥著一股來自民間的新興社會力,許多關心公共事務的公民,志願組成各種民間公益團體,並採取各種不同的參與行動來爭取權益或改進社會品質。是故,依此民主趨勢,本研究為探討公民參與的理論與實踐面向,則以近年來倡導教育改革的民間公益團體為研究對象,並選取從事教育改革的主要三個參與社群─家長、教育工作者、社會人士的代表團體,為「主婦聯盟教育委員會」、「人本教育基金會」及「四一O教育改造聯盟」。並藉由此三個團體的個案研究,來探索民間公益團體的公民參與的基礎、目的、途徑、策略、要件與影響等層面,以作為建構本土化的實地理論。本研究對「公民參與」界定為:「公民與公民團體基於對自主權、公民資格的體認,以及對公共利益與公共責任的重視,主動投入其意志、情感、知識與勞力於公共事務的活動中,所採取積極而直接的參與行動。」,而對「民間公益團體」的定義為:「由民間人士志願自發性結社,以實現某種特定的公共利益與公共責任為目的,且充分開放予公眾自由參與的團體。」教育改革類民間公益團體的參與目的,即是欲透過對教育的關心與反省,投身時間與能力於改革整體教育體制與品質,進以促使教育自由化、教材生活化、資源再分配,並且能充分開放給關心教育議題的公民參與。所引用的主要理論基礎為「公民資格」、「志願主義」、「社區主義」及「參與民主理論」,並且依此內涵來分析民間公益團體之公民參與的實踐過程。最後,對民間公益團體與政府方面,提供能助展我國公民參與發展及實踐的十項建議,並展望未來後續的研究,能朝向更本土性、深入面的探究。
Identifer | oai:union.ndltd.org:CHENGCHI/B2002003165 |
Creators | 傅麗英, Fu, Li Ying |
Publisher | 國立政治大學 |
Source Sets |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
Language | 中文 |
Detected Language | Unknown |
Type | text |
Rights | 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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