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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反分裂國家法》與對台政策之研究

兩岸將近一甲子的隔海對峙,歷經了中共「武力解放台灣」、「和平解放台灣」,「和平統一、一國兩制」三個對台政策演變時期;兩岸關係也歷經軍事衝突、冷戰對峙、互動交流等階段。近期,台海情勢顯的更趨動盪,如1999年台灣的「特殊國與國關係」、2000年台灣首次政黨輪替、修憲主張及「一邊一國」等事態發展,2004年再提出所謂「公投新憲」及「台灣正名」運動等主張。這樣的狀況發展,使中共深刻瞭解台灣已越來越偏向「台獨」之路,必須有所因應。
2005年3月14日中共通過《反分裂國家法》,我們可以從法案中瞭解,中共試圖透過法律的形式,立法防制「法理台獨」,這不僅可紓解中共內部不滿對台政策軟弱的壓力,對外亦可展現對台灣的主權宣示,堅持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可見,中共把20多年來對台方針政策法律化,不僅上升為國家意志,且明確規範兩岸關係,使得反分裂及維護國家主權與領土完整有了法律依據。尤其「非和平手段」的提出,對台海、甚至亞太情勢注入了不安的變數,更引起台灣強烈的反彈與國際的關切。《反分裂國家法》的制訂,絕對不是意外,而是有計畫性的,代表中共對台政策的基調重點逐漸放在偏重防止台灣脫離「一個中國」原則的防獨、遏獨措施。
事實上,胡溫體制接班後,中共對於台灣獨立聲勢的高漲相當擔憂,武力解決台灣問題在現階段既不切實際,也不符合中共發展經濟的首要國家任務,和平解決台灣問題才符合中共國家利益。然而,和平統一固然是最終目標,但衡量當前兩岸關係仍然欠缺和平統一的條件,不過,台灣如果獨立,便直接衝擊到中共核心利益,因此,反對台獨成為胡溫體制對台政策的重要目標。可見,《反分裂國家法》確立了中共反獨為主軸的對台政策,同時加強對台展示善意的經貿與交流活動等軟性策略。這種「軟硬兼施」的兩手策略,將會是中共《反分裂國家法》所展開的對台政策方針與作為。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095981016
Creators葉俊志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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