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有的員工入股制度共有三種,包括了員工分紅入股、員工認股選擇權與員工優先認股權。員工分紅入股屬於短期誘因激勵制度,而學理上員工認股選擇權則屬於長期誘因激勵制度。又員工優先認股權在實施上較不靈活且假上近年來股市低迷在國內現金增資之公司數銳減,故其激勵效果較不受重視。本研究係以Panel Data的資料型態對於上述三種員工入股制度如何影響公司價值與績效進行迴歸分析。
本研究之實證結果發現:
1. 現金紅利與股票紅利對於Tobin’s 與ROE皆有顯著正向的影響。若同時發放現金與股票紅利激勵效果更佳。採用市價作為計算員工股票紅利之基礎,始能正確反映出股票紅利對員工之激勵效果公司為資訊科技產業,此一因素會讓市價衡量之股票紅利對Tobin’s Q的影響變大並不會因為公司為資訊科技產業,而使其現金紅利使員工有較強誘因之增加公司價值。資訊科技產業公司,其實施員工分紅制度並不會讓員工提昇公司之績效。
2. 員工認股選擇權似乎並不能使公司員工產生誘因讓公司持續成長以增加公司之價值與績效。可能原因係因為公司採用發行新股方式,讓員工執行認股選擇權,可能會稀釋股價造成反激勵效果。實施雙軌制(兼實施員工分紅與員工認股選擇權)之公司,員工認股選擇權,對Tobin’s Q並沒有一致地顯著影響。而不管是現金紅利或是股票紅利,其對Tobin’s Q有顯著正向的影響。實施雙軌制公司,其員工現金紅利對ROE有顯著的正向影響。員工股票紅利與員工認股選擇權對於ROE則沒有顯著的影響。若公司為資訊科技產業,其實施員工認股選擇權對TBQ的影響並未較其他公司顯著地大。實施員工認股選擇權之公司,並不會因為其屬於資訊科技產業,而產生較高的淨值報酬率。
3. 員工優先認股權,對於TBQ或ROE而言,確實有正向顯著的影響。 實施雙軌制的公司,無論是員工紅利或員工優先認股權對於Tobin‘s Q與ROE的影響皆不顯著。可能的解釋是員工股票紅利與現金增資的股票所產生的稀釋效果較大。公司為資訊科技產業而實施員工優先認股權時,並不會比非資訊科技產業有較大且顯著的激勵效果。若採用員工當次現金增資得認購比率當作激勵變數,結果仍然與上述相似。
Identifer | 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093357032 |
Creators | 王昌雄 |
Publisher | 國立政治大學 |
Source Sets |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
Language | 中文 |
Detected Language | Unknown |
Type | text |
Rights | 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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