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透過併購途徑獲取併購商譽之預期經濟效益,雖然稅務上對於商譽價值的衡量,原則上以併購成本超過可辨認淨資產公平價值之剩餘列為商譽,惟企業與稅捐機關對於溢價併購之成本及被併購公司可辨認淨資產公平價值,其認定金額在稅務上雙方未能有一致性之見解,致衍生大量商譽攤銷訴訟案件,成為不利於我國企業併購發展的因素。
在實務上,往往併購交易受到資訊不對稱的限制,以致併購價格的決定,含有主觀估價預期未來的經濟效益,在此前提下,企業嗣後將難以提出客觀合理評價的證明,加上併購交易涉及複雜的產業經濟實務,稅捐機關欲確認被併購公司原本存在之商譽價值,是否已被合理評價更是困難。
為了提供企業併購前商譽價值之評估,有相近之態樣案例可循,本文依據以往商譽攤銷訟訴案例,整理企業於併購時選擇之態樣,分別統計商譽、併購成本數據及彙整企業選擇態樣之偏好等,並依據各態樣之商譽占併購成本比率,檢視企業選擇各態樣對商譽價值之評估影響。
本研究推計企業選擇不同併購態樣之商譽占併購成本比率,對企業併購前價格之評估有所參考,並對於稅捐機關審核商譽攤銷案件時,判斷企業支付遠超過可辨認淨資產公平價值之併購成本,是否符合一般企業通常合理價位,有參考比率數據可推計,以減少訟源。
Identifer | 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101921226 |
Creators | 宋碧雲, Sung, Pi Yun |
Publisher | 國立政治大學 |
Source Sets |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
Language | 中文 |
Detected Language | Unknown |
Type | text |
Rights | 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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