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來臺觀光人數逐年倍增,日租套房亦隨之興起,此種住宿型態介於旅館、民宿與一般住家之間,一直存有公共安全疑慮。民國99年交通部頒布函令,將此種住宿型態正式納為非法住宿場所之範圍,各縣市政府即依據此函令著手查緝,其中,臺北市日租套房錄案件數及查緝件數均為全臺之首,但實際裁處案件數之比例仍不高。本研究以Edwards III及T.B.Smith的執行力理論作為架構,並運用深度訪談及參與觀察,探討影響臺北市政府日租套房處置方案執行力之因素。本研究發現執行機關內部溝通不良、執行過程缺乏足夠資源、執行人員具有高度裁量權及機關結構僵化等內部因素,導致日租套房處置方案執行績效不彰,其中又以執行人員的裁量權為最關鍵影響因素;而日租套房經營業者與執行機關、人員之間的互動,以及法規、政策、通訊、利害關係人、媒體等環境因素,亦都會對日租套房最終的查處結果產生影響。本研究並發現民意代表因握有監督政府的權力及管道,會設法影響執行機關的裁處決定,對於查緝日租套房的過程具有莫大的影響力。
Identifer | 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098256017 |
Creators | 邱孟穎 |
Publisher | 國立政治大學 |
Source Sets |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
Language | 中文 |
Detected Language | Unknown |
Type | text |
Rights | 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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