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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山漢簡《奏讞書》探微

張家山漢簡《奏讞書》收錄了二十二則司法案例。其中,戰國以至秦漢的二十則案例具備判決文書的條件,很可能是當時司法審判的真實記錄;其由各地郡縣向中央呈報而來,內容涉及逃亡、通姦、殺人、瀆職及財產犯罪。這些「正式案例」與兩則非正式的「春秋事例」一同收編成冊,與漢初的法制建設存在不可忽視的聯繫關係。
《奏讞書》呈現戰國秦漢司法審判機關的運作實況,以及中央、地方官署的法律推理。又由於全書是漢初有意收編的結果,故也間接展示出選編者在法制上的取捨標準。案中展現出當時普遍的司法共識,以及共通的審判原則,由是成為官吏的參照、效法對象。有鑑於這些案例在司法實務上的參照價值,其與漢代法源體系中的「決事比」、「故事」應有一定程度的關連。
本文以《奏讞書》二十二則案例為研究對象,由字詞的註譯的基礎工作出發,逐一掌握、分析各則案件的審斷推理過程,繼而並歸納出全部案件的共通特點。在此之外,也進一步釐清「正式案例」與「春秋事例」的法源效力。在相關研究尚在發展階段的此際,本文結合法學與史學的研究方法,對《奏讞書》提出全面性的分析。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093651042
Creators張銘, Chang, Ming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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