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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學名藥廠研發管理之研究

所謂的學名藥即是俗稱的專利過期藥,指與專利藥物的化學組成相同,但在專利過期後推出的藥物。開發專利過期藥與利用專利過期藥開發新劑型或新適應症藥物比開發完全的新藥開發花費少,風險低,而帶來的價值卻很大。以目前台灣製藥產業規模及投資環境而言,要開發新藥的困難度相當高,而學名藥提供了相對低的進入障礙比較適合台灣藥廠開發,所以利用學名藥開發新產品是比較適合台灣藥廠現階段發展目標應該著力的重點。
本研究主題主要在探討台灣學名藥產業之研發管理的行為,選取的研究對象為台灣具有研發學名藥能力之藥廠,以企業層次來進行分析,而其中所選取的廠商皆是在該領域表現優良的廠商,本研究選定個案公司的準則,依營業額規模區分為大中小三區塊,以期能代表產業實際狀況。
研究發現台灣學名藥廠在產品研發專案類型上,依其是否擁有製造的領導地位,大致上會分為模仿型與改良型兩類;在產品開發的選擇中,擁有製造優勢的藥廠會開發較多疾病類別的產品,以增加營業額,而較不具有製造優勢的廠商則會鎖定特定類別的產品開發,以此達到規模經濟。至於在策略定位上呈現領導與跟隨兩種類型,具有製造優勢者會選擇跟隨的類型,以此策略侵蝕原開發廠商的市場。而具有技術研發優勢的廠商會選擇領導策略,以差異化的策略避開競爭。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093359018
Creators陳致福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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