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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言論自由與國家安全-最高法院處理反戰言論訟案之研究

現今世界上的獨立國家,無論是民主的或獨裁的,除了一小部分外,大都擁有一部成文憲法,憲法的內容大同小異,所以一個國家究竟是為民主或為獨裁,不能以有無制定成文憲法這項標準來予評斷,而應以憲法適用的實質表現加以審視認定。所謂憲法適用的實質表現有三種涵義,(一)憲法文字上的規定,(二)當權者執行憲法的精神,(三)憲法文字在因應內外在環境需要,在適用上所顯現的實質意義。任何名之為民主政體者,憲法之制定必在保障民權,規範政權,建立共識的政治運作程序。雖然憲法上的文字條款,一般人皆認為不應輕言更改,但不輕言更改絕非蕭規曹隨的一成不變,任何良法美意都會因時代差距而變質,因此優良的憲政體制皆須推陳出新,以符合人民的需求。本文便是以美國最高法院處理第一、二次世界大戰及越戰之反戰言論訟案為素材,一窺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有關言論自由規定實施之狀況,以及變遷之歷程。全文計分八章二十二節,十餘萬字,玆簡述其內容如下:
第一章,導論。概述言論自由社會價值,以及為何須予限制之理論;並且解釋研究取向設定之理由。
第二章,歷年來為維護國家安全利益而抑制言論自由措施略論。旨在介紹美國聯邦政府於戰時、平時管制危害國家安全言論的直接性或間接性法令。
第三章,最高法院處理言論自由訟案所適用之原則。藉由這章將惡劣傾向原則、明顯而即刻危險原則,優先適用原則及衡平原則等有系統地介紹,並且概述理論上的完美原則。
第四章,兩次大戰中反戰言論訟案處理經緯。詳細敘述兩次大戰中主要反戰言論訟案爭訟之原由,最高法院裁案之立論,以及最後之結果。
第五章,兩次大戰中反戰言論訟案理論評析。推敲最高法院前章各案裁決之主要原則,並予以評論;其次總結一九一七年間諜法與言論自由之理論性與實際性關係。
第六章,越戰中的象徵性言論訟案。說明言論自由因應時代環境產生的新面貌,運用於反戰言論後,所導致的爭論焦點和最後命運。
第七章,特殊身份的第一修正案的權力一反越戰的其它主要訟案。藉由深入探討議員、軍人身份享有言論自由限度之架構,將反越之其它訟案一氣呵成,並且順便烏瞰特殊身份言論自由爭訟之正反意見。
第八章,結論。扼要地說明本文研究心得。
由於筆者中途更換論文題目與指導教授,因此本文從擬訂題目、閱覽資料至撰寫文稿,僅為時七月餘,其中部分主要資料今年二月初方由美寄台,如今幸得完成,全賴荊知仁老師悉心地導與啟迪,並且不辭辛勞地於百忙中,逐句批閱,此份厚愛之情,令筆者永銘五內。此外,亦十分感謝胡述兆先生遠由美國為一位不相識的晚生收集資料;張治安老師的明智開導與頻頻關照之情;張福建學長的鼓勵;王蕙娟同學的協助;以及許玉玲學妹在準備研究所期間仍撥冗幫忙整理資料;研商艱澀之英文詞句。最後,僅以此文獻給我敬愛的父母和可愛的弟妹們。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B2002007349
Creators戴煙登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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