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於2002年實施「三歲以下兒童醫療補助計畫」。該計劃期望以減免部分負擔方式來降低就醫門檻,增加幼兒醫療利用。雖然此政策頗受好評,但在健保低部分負擔的前提下,額外減免部分負擔是否增加幼兒醫療利用,有待進一步商榷。由於北市率先於1995年針對3歲以下兒童減免部分負擔,並於1998年將對象擴及4-6歲兒童,這個補助政策的擴充,提供了一個機會瞭解減免部分負擔對幼兒醫療利用的影響。本論文使用1997至2000年健保資料庫中六歲以下兒童的西醫門診資料,分析補助政策擴充至4-6歲兒童時,該年齡組幼兒門診次數是否增加。為了控制估計的可能偏誤,本研究進一步以北縣同年齡兒童為控制組,採用「差異中的差異」(difference in difference)法進行分析。實證結果顯示減免部分負擔平均增加兒童門診次數1.6次,佔全年醫療利用7.8%,所估計的價格彈性為 -0.08。
至於支付標準調整的政策效果,我們以自然產給付調整為例進行分析。基於台灣居高不下的剖腹產率,健保局於2005年5月,將自然產支付點數加倍至和剖腹產點數一致,期望藉由增加自然產給付來降低剖腹產比率。本研究分析該給付調整是否達到其政策目的。我們利用2003~2007年健保資料庫的生產案件。估計上採用邏輯機率模型(logistic model)和固定效果模型(fixed-effect model)來分析提高自然產支付對降低剖腹產率的效果,並觀察這效果是否在長(前後兩年)、短(前後一年)期有所差異。本文並將剖腹案件依剖腹原因區分為預定剖腹及必要剖腹兩種,分別觀察自然產給付調整對預定剖腹及必要剖腹產比率之影響是否有所不同。結果發現,在控制產婦年紀、前胎剖腹產、醫師工作時間考量等因素下,提高自然產給付後,邏輯機率模型顯示,短期時不論整體或頭胎剖腹產率皆無顯著變化;相同的,在控制醫院及醫師固定效果後,固定效果模型也顯示整體剖腹產率,不論是在長短期,均無顯著下降。這結果隱含醫師所得可能不是決定生產方式的主要因素,健保局需考慮其他方法來降低剖腹產。
不僅如此,我們更進一步以誘發性需求的角度,分析自然產給付調整政策失效的原因。自然產給付調整後大幅提昇醫師所得,對於醫師接生行為是否造成影響,這個問題和文獻上所謂的「誘發性需求」息息相關。本文主要目的,在於瞭解醫療供給者所得增加後能否減少對剖腹生產的誘發需求,進而降低剖腹產率﹖我們使用1996-2007年健保資料,來檢驗誘發性需求的存在。在進行實證分析中,我們面對三個問題。第一,不同醫師可能具有不同但難以觀察的特性,這些特性可能會影響產婦的就醫院所選擇。忽略這些特性,可能造成內生性的偏誤。第二,供給者所獲得生產健保給付和其剖腹產率高低有相當明顯的關係,以同一時期的供給者所得和其剖腹產比例來分析,亦有引發內生性偏誤的可能性。第三,自然產給付調整是外生變動的價格變化,所產生的效果包含「所得效果」與「替代效果」,而替代效果不應視為誘發性需求。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我們採取下列方法。我們使用「一階差分」來控制供給者自身特性。其次,我們以前期所得作為當期所得的替代變數。最後,我們排除價格調整所產生的替代效果。由其估計結果可知,自然產給付調高使得醫師所得增加,卻未明顯使得剖腹產率下降,這個結果與理論推論並不吻合。因此,我們進一步探究其原因。結果發現,醫師在所得損失的情況下, PID效果仍屬有限。
Identifer | 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922555031 |
Creators | 韓幸紋 |
Publisher | 國立政治大學 |
Source Sets |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
Language | 中文 |
Detected Language | Unknown |
Type | text |
Rights | 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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