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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中股票投資限制與估計風險之探討

假設真實輸入參數可以事先預知,實際上,透過平均數-變異數的投資組合量化模式,效率前緣將會往右下方移動。這也意謂倘若保險公司的投資策略有達到效率前緣的情況下,保險法146條的投資上限將使得保險公司的投資報酬率降低,以及投資風險增加。給定投資上限反而降低保險公司的投資績效。然而真實輸入參數並無法事先預知,因此根據過去的經驗資料以及主觀判斷來估計輸入參數將是作為取代真實參數的作法。而估計誤差的存在將勢難避免。同時平均數-變異數模式所決定的投資組合會過度投資在高估投資報酬率以及低估投資風險的股票上,因此估計誤差的影響將是不容忽略。並且保險公司在追求資產極大化的同時,有其必要兼顧到估計誤差的影響。
本研究主要有三個主題,首先我們透過平均數-變異數模式來探討估計誤差對投資組合的影響。緊接著就投資上限與估計風險的關係進行研究。最後分析股票淨利率限制和投資上限之間的關係,並且解釋存在的功能以及探討是否有其存在的必要性。
本研究結果發現現行的單一股票的投資上限(七分之一)不但降低了投資風險,並且改善了真實反應的投資報酬率低於6%,甚至為負值的問題。並且就淨利率上限為6%的合適性而言,除非保險公司採取的投資策略非常的保守,否則還不如放寬,或者廢除。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A2002002025
Creators郭榮堅, Kuo, Jung-Ching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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