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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場站聯合開發權利轉換之研究

聯合開發的理念是公私部門來共同從事不動產興闢事業,雙方共享利益、共擔風險。
此種開發方式在國外已被廣為運用。大台北都會區為因應運輸需求,已規劃興建大眾
捷運系統,這是一項工程浩大的交通建設,所須的經費亦相當驚人。若能摒除政府獨
立負擔開發工作的傳統作法,引入聯合開發的觀念,積極方面可望解決政府財政拮據
的窘境,亦藉助開發後不動產之出售或租賃所得利潤,來維續捷運的服務品質及營運
開支。消極方面因使民眾能共同分享開發利益,可減低民眾情緒的反彈與杯葛,亦賦
予市民更多參與都市建設的機會。
捷運系統的聯合開發允許投資人以金錢方式參與開發,亦可權宜允許開發區之相關權
利人 (如土地及地上物所有權人) 以其不動產價值來參與建設;俟開發完成,以新建
不動產之一部份作為償還代價。因此,捷運系統的聯合開發牽涉到權利轉換的問題,
與一般的投資開發并不完全雷同。在整個合作開發的過程中,產權的處理是成功與否
的關鍵,故慎選權利轉換方式是異常重要的。揆諸各種權利轉換型式,如發展權移轉
、合建方式、設定地上權等,以日本「等值交換方式」最能契合捷運系統土地聯合開
發的特性和要求。因此,將等值交換中立體換地的精神應用於捷運場站聯合開發過程
中,前後價值的評估、換算與配置,以謀求各相關權利人的產權能合理平衡。
本文的研究章節為:第一章為研究緣起與目的,並建立研究的架構。第二章主要內容
在探討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面臨的各種問題,採行聯合開發以試圖突破這些困境。
唯聯合開發乃須解決若干產權關係以取得開發用地,這又與權轉換習習有關。第三章
對各種權利轉換型式作一番描述,並慎選適合捷運場站開發性質的轉換方法。第四章
將權利轉換方法運用於產權的評估與換算,並建立配置原則。第五章之內容為由上述
各章中可知合理的價值評估與公正的配置原則在權利轉換計劃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因而估價制度的確立是不容延宕的,而若干配合措施以獎勵投資人參與聯合開發亦
不容偏廢。第六章為結論與建議。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B2002005257
Creators江麗玲, LIANG,LI-LING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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