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元2008年12月18日,聯合國大會通過全球暫緩死刑的決議案,希望各會員國可以暫緩國內的死刑執行,廢除死刑已是世界趨勢。而陳水扁總統也曾於2000年當選後,公開宣示將在任內推行死刑的廢除,作為司法改革的一環。2001年時,法務部長陳定南也表示將在三年內廢除死刑,確立了我國廢除死刑的政策目標並延續至今,正逐步朝無死刑的社會邁進,以符合世界趨勢。然而一個政策的形成,往往受到民眾、相關利益團體和政府等各方行動者的影響,而在我國逐步廢除死刑的過程中,民間人權團體也扮演了相當重要的角色。因此本文的目的是希望瞭解我國在解嚴後,以社會運動的角度來分析廢除死刑運動的發展和其對我國死刑政策所造成的轉變。
研究結果發現,我國廢除死刑運動的興起,與過去曾發生過的許多冤錯案有關。民間團體經由對冤錯案的救援,得以深入瞭解我國司法以及死刑制度的的缺失,因此認為必須廢除死刑。而廢死運動雖然難以獲得一般社運最需要的金錢與人力等資源,但民間團體所具備的專業能力、政治人脈和國際間對此議題的重視,都是我國廢死運動能夠興起並持續的原因。而廢死聯盟成立之後,在他們的努力之下,目前我國絕對死刑的規定已經全部消失, 且停止執行死刑已達三年,並在可預見的未來,使我國的死刑政策繼續朝逐步廢除的方向來邁進。
Identifer | 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094256009 |
Creators | 張耀軒 |
Publisher | 國立政治大學 |
Source Sets |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
Language | 中文 |
Detected Language | Unknown |
Type | text |
Rights | 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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