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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教師聘任制度之研究

教育工作是百年樹人大業,一連串教育改革的行動方興未艾持續進行著,師資培育方式的改弦更張,國小教師聘任制度的推動,都是教育改革的一環,擔負基礎教育責任之國民小學教師師資之培育、進用方式等攸關教改的成敗。聘任制的精神在於賦與學校自主人事權,由學校任用符合需要的老師,與以往派任制方式大相逕庭。本研究旨在了解我國國小教師聘任制度的現況及實施成效,藉以提出具體建議,作為研議改進現行國小教師聘任制度的參考。
本研究首先對聘任制度的理論與實務進行文獻探討,再進行深度訪談,並佐以參與觀察等研究方法,依據文獻探討與深度訪談意見及參與觀察所得,作為研究架構及依據。
綜合深度訪談及參與觀察結果,本研究主要發現如下:
一、聘任制度人事權由學校自主之立意仍受肯定,有其積極正面功能。
二、終止聘任的規範未完全發揮效果
三、學校放棄人事自主權跡象
四、現行聘任制兼具有派任制時代精神。
五、教評委員欠缺法學素養,讓身為教評委員者對於聘任案的處理都戒慎恐懼。
六、教評會組織設計之各類代表比例應趨於均衡。
七、教師會是教師團體,會影響教評委員決定,干預教評會運作。
八、甄選之紅包文化並未完全杜絕,紅包文化因地區特質差異存在部分地區及學校。
九、不適任教師終止聘期的難題未解決前,無法真正落實淘汰機制,聘期審查流於形式。
十、校長係教評會當然委員且是主席,應掌握聘任最後決定權。
十一、教評會的團體合議方式,確能減輕人事任用上的壓力。
十二、省市介聘審查之「不同意聘任」,適用規範不適任教師之教師法第十四條,介聘審查流於形式。
十三、.家長會代表參與學校人事任用決策之成熟度,應加強。
十四、多元師資素質較以往提升,更彈性、多元、活潑,個人自主性較高,缺乏校園倫理觀念。
十五、聘任制度之實施,學校自主程度並非完整,聘任經費之支應及人力資源投入程度較之派任制時代耗費更多。
依據上述研究發現提出下列具體建議:
一、修正整合教評會設置相關規定暨教師成績考核辦法
二、統一訂定教師甄選相關標準,輔導學校辦理甄選事宜
三、統一訂定學校超額介聘準則,刪除教師法中各類代表比例限制。
四、辦理聘任相關法令及實務運作研習,提升教評委員法令知能
五、設置學校教評會及教育局教評會二級教評會並實施教師分級。
六、應重視甄選過程與結果公平性
七、強化教評會的組織
八、激發教師參與學校事務
九、師培機構師資養成教育中,應加強學生品德教育的陶冶。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089921051
Creators鄭淑嬌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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