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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監控暨矯正產業分析

刑事法的建立與制定,旨在保障人民的權利和維護社會秩序。19世紀前,各國刑罰強調的是隔離與應報思想; 20世紀受到犯罪學實證以及學派影響, 則強調隔離與矯治觀念。其中,1930年至1970年年代是重矯治、重整思潮,但矯正模式主張假釋及不定期刑罰制度,刑事司法人員自由心證及裁量權限過大,導致產生偏頗,故1970年後又回到「正義模式」也就是政策以嚇阻、隔離之觀念為主。
實施正義模式的後果,造成監獄超收及財政負擔增加。監獄的過度擁擠不但危害到監獄的人權,疾病及傳染病的發生也日趨嚴重,在此時空背景之下,開啟電子監控運用於刑事司法的時代,電子監控成為刑事控制的一環,已成為一種趨勢。
  本研究以實務個案分析,藉由分析個案公司實際參與台灣、英國法務部的標案,以行為矯正概念,幫助假釋犯回到社會,讓他們提早適應社會、回歸社會,參與電子監控計劃可以讓他們與社會保持互動,不至於脫離人群,且讓他們保持就業,可以照顧子女或出席治療計劃等,免於受到被社會排斥,從而變成社會邊緣人,再次走回錯誤的路,再次變成社會的負擔,再輔以理論之架構,予以逐項分析比較及歸納。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100932019
Creators王則霖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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