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為保障其龐大之海洋利益,對海岸開發、海砂抽取、沿海養殖、捕撈漁業,與石油、天然氣等海底資源礦產探勘挖取等活動,雖設有國家海洋局海監總隊、農業部漁政局、海關總署海上緝私局、公安邊防海警、交通部海事局等多個海上維權執法單位進行專業化管理與維護,然因為採分散制方式各自執法,且各單位以中央、地方進行塊狀管理,事責未有中央機關統一,導致各單位任務及管轄區域彼此犬牙交錯,組織、人員重疊配置,事責分配不均,巡邏艦船裝備重覆採購等問題日漸嚴重,使中國大陸民眾笑稱渠等涉海單位形成「五龍治海」之窘境,影響中共海上執法效率與管理成本。
中共在遭遇美國「無暇號」事件與日本、菲律賓島爭等事件後,為強化其海洋管理及權益維護,為滿足其海上維權執法需求,2013年中共於「十八大」提出按照「大部制」改革方案及「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除交通部海事局外,將原漁業部漁政局、公安部邊防海警、海關總署海上緝私警察等單位,併入國家海洋局內,與海監總隊整合成立中國海警局,將各單位所轄裝備與人員,全部歸於「中國海警指揮中心」總一指揮。
此一舉措改變中共海上執法與管理分散局面,將海上執法權責統一。該局近年積極研造大型海警船,並接裝長程巡邏機與無人機,已大幅提升其執法監管範圍、能量與彈性。對其發揮維護海洋權益,發展「海洋強國」具有重要極大助力及意義,並為實現其海洋戰略奠定基礎。
Identifer | 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102981010 |
Creators | 李震 |
Publisher | 國立政治大學 |
Source Sets |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
Language | 中文 |
Detected Language | Unknown |
Type | text |
Rights | 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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